漏罪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在不少刑事案子的代理中一些委托人会在当事人取保候审无望的情况下提出能否争取判处缓刑的要求.那么刑法对缓刑是怎么规定的?今天就谈谈这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从法理上讲缓刑是一种刑罚是一种有条件地不执行的刑罚即符合刑法规定缓刑条件的犯罪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间暂缓其刑罚的执行. 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可以缓刑: (4)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同时刑法有条特别规定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以上规定可见是否判处缓刑刑法主要考虑犯罪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缓刑后不再有社会危害性就适用缓刑如果缓刑后犯罪人有可能再危害社会的,即使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那么如何来判断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呢? 判断有无社会危害性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法学界目前有三种判断学说这里作一简单介绍: 1. 事实学说: 该学说认为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实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 2. 侵犯学说: 该学说认为社会危害性是指对刑法所保护的一定社会关系的侵犯; 3. 属性学说: 该学说认为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或可能造成这样或那样的损害. 目前刑法还没有对社会危害性作出规范性的定义所以在司法实践上通常由法官根据个案情况来判断.虽则是自由裁量但也有原则遵守: 1. 全面原则: 社会危害性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衡量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要综合各种情况,全面分析认定; 1. 被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二个月; 2.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 缓刑之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缓刑之人将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2.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将撤销缓刑; 3. 违反缓刑的监督规定,情节严重的,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4.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南都讯 昨日上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的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又来了一个戴着棒球帽、个头不高的申诉者。他叫李庄,微博上的自我介绍为“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 两年前的这一天―――2009年12月12日,他因“涉嫌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成为轰动全国的“李庄案”主角
本站首页 뀠 缓刑知识 뀠 在平顶山地区,缓刑具体是怎么被执行的? 在平顶山地区,缓刑具体是怎么被执行的?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那么缓刑什么情况会收监,判缓刑后还会收监吗?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缓刑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咨询内容: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犯了同种新罪,是否以相同的两个罪名实行数罪并罚?(咨询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县检察院周彬) 个人意见(理由和依据):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3号,下称《批复》),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论新发现的罪与原判决的罪是否属于同种罪,都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因此,判决宣告后犯罪分子又犯同种新罪的,应以相同的两个罪名实行数罪并罚。 解答专家邓光明: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是我国刑罚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刑法》具体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刑期计算方法以及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况。但笔者认为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尚有不完善之处,值得探讨
本站首页 뀠 缓刑知识 뀠 在平顶山地区,缓刑具体是怎么被执行的? 在平顶山地区,缓刑具体是怎么被执行的?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南都讯 昨日上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的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又来了一个戴着棒球帽、个头不高的申诉者。他叫李庄,微博上的自我介绍为“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 两年前的这一天―――2009年12月12日,他因“涉嫌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成为轰动全国的“李庄案”主角
中新社北京9月10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至今年8月底,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76件887人,其中涉黑案4件62人、涉伞案12件12人;审结162件803人,其中涉黑2件32人,涉伞9件9人;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6亿余元(人民币,下同)。 9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金宝搏发布会,通报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3年时间北京法院审结了“套路贷”“黑中介”“村霸”“非法讨债”“黑物业”等一批黑恶势力团伙。 其中,一起“套路贷”涉黑案,被告人林国彬等黑社会性质组织,针对老年人等群体实施“套路贷”,还拉拢个别公证员、律师共同参与犯罪,欺骗老年人办理房屋抵押公证文书,采用暴力、威胁及其他“软暴力”手段非法侵占被害人房产,并将骗取的房屋处置变现,造成数十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7亿余元,部分被害人无家可归
南都讯 昨日上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的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又来了一个戴着棒球帽、个头不高的申诉者。他叫李庄,微博上的自我介绍为“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 两年前的这一天―――2009年12月12日,他因“涉嫌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成为轰动全国的“李庄案”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