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最大限度减轻疫情给我市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保障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措施。总的来讲,这个政策是基于“切实帮扶市场主体、多方结合力求务实、支撑社会面稳定、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四个原则来制定的。 从1月29日开始,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市府办就着手准备政策起草和储备工作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朝阳、盘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沈阳、朝阳、盘锦市城管执法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规范全省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和监督住建部门准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住建厅决定在沈阳、朝阳、盘锦市住建领域试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2版)》(以下简称《编制和适用规则》)《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现将《编制和适用规则》《裁量权基准》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1.新旧《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对试行期间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试点市各级住建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执行《裁量权基准》,以往各级住建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止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和优化执法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追责机制
行政机关对于某类事件反复为相同处理时,将产生行政先例(又称行政惯行)。基于宪法上平等原则的要求,行政程序法第6条规定:“行政行为,非有正当理由,不得为差别待遇。”是以,行政机关就同类事件行使裁量权时,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即应受行政先例之拘束,不得为相异的处理,此即行政自我拘束原则
京人社事业发〔2023〕4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科学技术部令第20号(2023年版全文) 浙财会〔2023〕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民规〔2023〕3号《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市监质发〔2023〕13号《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鄂自然资规〔2022〕3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民规〔2022〕6号《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公告〔2023〕12号) 《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令第216号(2023年版)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全文) 皖政办〔2023〕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全文) 郑政办〔2022〕10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郑州市市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州市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郑州市市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光政办〔2022〕61号《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2〕52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 2022- 09- 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2022- 09- 13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 2022- 09- 13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 2022- 09- 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2022- 09- 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 09- 09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2022- 09- 09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2- 09- 08 2022年永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2023- 01- 06 2022年永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 01- 06 永康市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2022- 01- 24 永康市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 01- 24 永康市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图解 2021- 01- 21 永康市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021- 01- 21 永康市气象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 04- 24 气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 01- 28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 03- 14 永康市气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2- 03- 14
9月29日,根据日常无线电监测发现的不明信号,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某3家qy球友会体育游戏进行检查,发现3家qy球友会体育游戏均正在使用无线电对讲机且不能提供无线电台执照,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属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参照《福建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序号1第1子项第(1)类第2档的规定,决定对3家qy球友会体育游戏作出责令改正并各没收无线电对讲机两部的行政处罚。10月29日,行政处罚执行完毕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产权交易机构非司法裁判机构,没有自由裁量权,在认为受让人放弃受让,并决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扣留其保证金时,应当在充分的事实基础上审慎判断。如本案中,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积极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缴纳了部分价款,在资金出现问题后积极向产交所申请延时,不能仅因为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全部价款而认为受让方放弃受让
近日,神木市三家美容会所被神木卫建局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涉及病历单未签字、员工无健康证等,分别为神木市天阙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神木市慧立康皮肤管理中心,神木市初之颜美容馆。 记者通过查询,3月17日,神木市天阙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被神木市卫生健康局给予处罚3.4万元,违法事实为患者病历化验报告单未签字,违法行为类型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款,处罚依据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 3月17日,神木市慧立康皮肤管理中心被神木市卫生健康局给予处罚0.05万元,违法事实为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高利(姓名)等3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科研成果法规松绑专区 回应国家重要挑战之人工智能主题研究专案 特色领域研究中心专案 国科会主管之政府捐助财团法人资讯公开 内部控制 全国科技动态调查 OpenAPI 国科会因公派员出国及赴大陆地区计划(非营业基金) 条约、对外关系文书、法律、紧急命令、中央法规标准法所定之命令、法规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规 (连结本会主管法规查询系统) 政府机关为协助下级机关或属官统一解释法令、认定事实、及行使裁量权,而订颁之解释性规定及裁量基准 (连结本会主管法规查询系统) 政府机关之组织、职掌、地址、电话、传真、网址及电子邮件信箱账号 行政指导有关文书 (本会目前无案例) 施政计划、业务统计及研究报告 行政院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计制度 本会奖励科技行政研究发展计划(自行研究)报告 预算及决算书 **之处理结果及诉愿之决定 书面之公共工程及采购契约 支付或接受之补助 机关于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媒体及电视媒体办理政策宣导相关之广告 国科会保有个人资料公开项目汇整表 国科会处理人民陈情案件作业规定 国科会两公约人权教育训练教材及种子师资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