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企业拆迁、环保关停、商品房纠纷、民商执行、企业顾问等为业务主营方向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秉持“博思笃行,行法刚正,客户至上,鼎力**”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在多年的行政纠纷代理中,为数千家委托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20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1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73.10元。 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19日公布,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97379元;日平均工资为373.10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庞静,女,汉族,1974年3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先后在达州市院公诉处、控申处工作,现为达州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2006年来,连续13年年度考核优秀,先后记个人三等功4次、二等功1次,获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和省“十佳公诉人”、达州市“十佳公诉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警民亲”活动先进个人和“十佳忠诚卫士”、“‘三八’红旗手”等殊荣,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2018年11月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
“无论在哪里服刑,我都没有承认过我杀了人。元谋的命案发生时,我在700公里外的盈江打工,怎么可能出现在案发现场?”近日,54岁的云南元谋人李金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他已委托律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李金入狱后辗转三处监所服刑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8月10日起,到省检察院控告、申诉的群众请注意,请到新启用的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8号,金剑大厦南侧)。 根据省检察院日前发布的公告,为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建设“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部署,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已建设完成,将于8月10日正式启用,接待群众来访。 公告称,原省检察院举报、控告申诉受理中心正式更名为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历史上盛行国家无不法行为能力理论,据此国家不对其公务员履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公务员要自己承担赔偿责任。随着法治国家观念的确立,国家开始代替其公务员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即所谓的代位责任。也有国家确立了国家的直接赔偿责任,即自己责任
刘磊律师,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海淀律协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中央电视台《对话中国》栏目嘉宾、《法律与生活》栏目主讲嘉宾,《法制晚报》点评嘉宾律师、北京电视台时间视频点评嘉宾律师、外国语研究出版社专家顾问、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家庭文化教育委员会顾问、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好习惯赢一生”公益项目顾问。 专业代理全国重大、复杂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长期致力于刑事以及房地产领域内的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对刑事辩护、征地拆迁法律理论有着深入透彻的研究,曾多次举办相关专题讲座,在全国专业刊物及媒体上发表拆迁评论文章数十篇, 刘律师自2009年起开始涉足征地拆迁业务,期间代理数百件征地拆迁案件,有超过上千次庭审经验。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期间,刘律师专注因征地拆迁引起的刑事案件的辩护,成功代理上百件因征地拆迁引起的刑事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1年底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国家赔偿法》中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以及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中,均未对取得赔偿的其他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范围、种类加以明确。 而即将实施的新规对“其他违法行为”范围加以明确
行政机关实施即时强制所造成人民损失或损害时应如何处理? 一、即时强制系行政机关为阻止犯罪、危害之发生或避免急迫危险,不得已采取之必要处理,且有保障公益与私益之目的,而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第三人所造成之损失,如系属于社会义务范围内,则第三人负有容忍义务,不在补偿之列,但该损失如超过社会义务而高于一般人应容忍之程度,已构成特别损失时,基于公平原则与保障人民财产权,自应依行政执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给予适当之补偿。 二、至于行政机关实施即时强制如有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自得依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请求国家赔偿。 (参考法条:行政执行法第十条、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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