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黄小恒诉被告朱毅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朱毅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18民初142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朱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小恒退还款项10万元及支付利息(以1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3.85%的标准,自2020年7月4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2600元,由被告朱毅负担。被告朱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本院受理原告黎乾坤诉被告刘金锡、洪文锋、吕大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103民初2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刘金锡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黎乾坤清偿借款本金200000元;二、被告刘金锡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黎乾坤支付利息(以200000元为本金,从2017年10月1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付);三、被告刘金锡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黎乾坤支付律师费4000元;四、被告洪文锋、吕大清对被告刘金锡的上述第一至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298元,由被告刘金锡、洪文锋、吕大清负担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郭仲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03民初53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向原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47307.12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信用卡透支利息【其中截止至2019年2月18日的透支利息为4136.65元;从2019年2月19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透支利息按《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方式及标准计算】;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分期付款手续费1864.7元;四、被告向原告支付信用卡滞纳金5771.6元
本院受理原告杨毓宁与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03民初6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杨毓宁与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毓宁支付2018年5月、2018年8月至11月的工资共16722.22元;三、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毓宁支付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0192.31元;四、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中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毓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500元;五、驳回原告杨毓宁的其他诉讼请求
广州家顺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梁广昌、唐志朗: 本院受理的(2023)粤0111民初736号原告广州铭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家顺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梁广昌、唐志朗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11民初736号民事判决书。你方需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案件描述 2008 年4 月,本公司起诉罗灿尧(华宇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归还所欠货款人民币3315325.74 元。 判决内容 2008 年12 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穗中法民四初字第116 号”民事判决,判决罗灿尧需向本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3315325.74 元,同时需支付自2008年5 月9 日计至还清货款日止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执行情况 2009 年3月23 日,罗灿尧签订了还款承诺书,承诺分期归还所欠货款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执业负面清单(试行) 下载附件:《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执业负面清单(试行)》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下载附件:《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2021年12月9日,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了关于《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向各会员下发了《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该指引是国内涵盖范围最广、条款最多、内容最详实的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现将通知转发,以下为通知全文。关于发布《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各会员: 为进一步提升会员履行管理人职责能力,促进会员勤勉尽责、忠实执行管理人职务,协会组织制订了《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依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103民初6599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 一、被告刘宝锋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86333.36元;二、被告刘宝锋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支付信用卡透支利息(其中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的透支利息为2988.11元;从2018年5月1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透支利息按《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标准计算支付);三、被告刘宝锋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支付现金分期手续费13119.14元;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因公司出现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佛山照明(000541)被515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告上了法庭,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 昨日晚间,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17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515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金额为7343万元人民币及8.19万港元。 对于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佛山照明在公告中表示,“因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大陆著名主持人、演员当代作家、诗人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中国男演员辽宁大学讲师江苏省歌剧舞剧院演员山东省交通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黑龙江省电信电源维护中心主任边防支队乌后旗边防大队士官天津外国语大学讲师国民革命军少将师长原江苏省气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四川省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县)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天津市辐射环境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定西市安定区政府副区长湖北省公安县毛家港镇党委书记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副教授曾任中共安宁市委常委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副教授南昌市职业技能实训考核鉴定中心副主任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发展部副部长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硕导 魏巍是江苏省歌剧舞剧院演员,1976年5月出生。曾获来自文化部第九届文华奖"文华新剧目奖"、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大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