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项
*ST金洲3月17日公告,公司于3月17日收到深交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 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1934年10月31日制定1935年1月1日公布[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损坏矿坑、工厂或其他相类之场所内关于保护生命之设备,致生危险于他人生命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过失犯第一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特定目的与个人资料之类别。 当事人就其个人资料依本法规定行使之下列权利,不得预先抛弃或以特约限制之: 公务机关或非公务机关应依当事人之请求,就其搜集之个人资料,答复查询、提供阅览或制给复制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妨害国家安全、外交及军事机密、整体经济利益或其他国家重大利益
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上报如下: 2021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统计公信力。2021年度,我局公开规章0条,规范性文件0条,对外***息总计0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21年,我局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创新公开载体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了规范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公告2021年第1号),明确符合《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无法通过监测或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环境保护税的部分行业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其实行核定征收的应税污染物种类、数量、应纳税额,根据《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特征值系数的公告》核定计算。 阅读文章 香港贸发局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2023(实体展)
办理非都市土地变更编定时,申请人应拟具兴办事业计划。 前项兴办事业计划如有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需办理使用分区变更之情形者,应依第三章规定之程序及审议结果办理。 第一项兴办事业计划于原使用分区内申请使用地变更编定,或因变更原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之兴办事业计划性质,达第十一条规定规模,准用第三章有关土地使用分区变更规定程序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7日 编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管理员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局网站规范设置了知识产权动态、通知公告、互动交流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文件信息,同时按时向省政府办公厅备案主动公开文件,便于公众查询
2月19日上午,中检秦皇岛公司党支部按照中检河北公司党委统一安排,召开中检集团河北公司第一届党委委员选举大会。 本次会议分为四项议程进行,会议首先由郭伟哲同志主持并向会议报告应到正式党员6名,实到正式党员6名,符合选举规定。 会议第二项,由崔凯同志宣读中检集团党委《关于同意中检集团河北公司成立党委的批复》和《关于同意河北公司党委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预告订定“银行办理高资产客户适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务管理办法” 主旨:预告订定“银行办理高资产客户适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务管理办法”。 二、 订定依据:银行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五条之一第四项及第七十二条之一、信托业法第十八条之一第二项、国际金融业务条例第四条第一项第六款及第十一款。 三、 “银行办理高资产客户适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