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缓刑全部是当庭宣判的,所以缓刑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是定期进行宣判,依据案情而定的。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1934年10月31日制定1935年1月1日公布[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损坏矿坑、工厂或其他相类之场所内关于保护生命之设备,致生危险于他人生命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过失犯第一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经济案件是指公民、法人因为国家所认可的盈利机构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以及不当的违法经营和商业舞弊、商业间谍,依据《经济法》的相关章节,可以由当地政府和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的案件。 经济犯罪有很多类型,依据案子具体情况,还有不同的情节恶劣水平,定刑不一样,经济犯罪也是有追诉期的,过去了限期已不起诉,那么经济犯罪追诉期有多久呢? 办理经济案件的追诉时效需要根据他的最高刑的年限决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宣告刑,非法定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3.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