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犯
相信球迷都会承认,以今届德国及意大利的表现,无论那支球队晋级,其实都是实至名归。那一队出局都同样可惜。但赛制如此,总有一队要失望地离开法国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在不少刑事案子的代理中一些委托人会在当事人取保候审无望的情况下提出能否争取判处缓刑的要求.那么刑法对缓刑是怎么规定的?今天就谈谈这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从法理上讲缓刑是一种刑罚是一种有条件地不执行的刑罚即符合刑法规定缓刑条件的犯罪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间暂缓其刑罚的执行. 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可以缓刑: (4)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同时刑法有条特别规定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以上规定可见是否判处缓刑刑法主要考虑犯罪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缓刑后不再有社会危害性就适用缓刑如果缓刑后犯罪人有可能再危害社会的,即使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那么如何来判断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呢? 判断有无社会危害性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法学界目前有三种判断学说这里作一简单介绍: 1. 事实学说: 该学说认为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实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 2. 侵犯学说: 该学说认为社会危害性是指对刑法所保护的一定社会关系的侵犯; 3. 属性学说: 该学说认为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或可能造成这样或那样的损害. 目前刑法还没有对社会危害性作出规范性的定义所以在司法实践上通常由法官根据个案情况来判断.虽则是自由裁量但也有原则遵守: 1. 全面原则: 社会危害性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衡量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要综合各种情况,全面分析认定; 1. 被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二个月; 2.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 缓刑之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缓刑之人将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2.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将撤销缓刑; 3. 违反缓刑的监督规定,情节严重的,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4.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那么缓刑什么情况会收监,判缓刑后还会收监吗?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缓刑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申明:本平台对社矫所作回答仅代表个人意见,非官方回答,仅供参考交流使用! 申明:本平台对社矫所作回答仅代表答复者个人意见,非官方回答,仅供参考交流使用! 根据《刑法》第四十六条 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刑法规定的撤销缓刑、假释情形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 对于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由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考验期是缓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考验期的目的,在于考察被缓刑人是否接受改造,以使缓刑制度发挥积极的效用。 我国《刑法》根据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三种法律后果: 一、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缓刑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76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宣告缓刑的人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和监狱,人在社会上继续参加工作和生活
上海知名刑事律师孙金山,前金牌刑事法官,专注办理全国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欢迎咨询!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假释?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在执行一定的刑期以后,才能适用假释。所谓“一定刑期”,按照刑法规定,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实际执行10年以上
1.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宣告刑,非法定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3.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