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法
日前,杭锦旗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律师走进锡尼镇胜利社区开展了一场以“普法护巾帼、关爱‘她’健康”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中,杭锦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援助律师呼其图应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出深刻解读,为了使宣传内容更接地气,主讲人以身边婚姻家庭纠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普及了维护妇女人身安全和人格权益的法律知识,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次宣讲内容深刻易懂,对维护妇女权益保障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学习我才明白除了遭受家庭暴力受到法律保护外,妇女受到语言暴力、歧视、侮辱、诽谤等也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为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营造安全、健康、舒心的良好工作环境,同时为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提供参考,中国体彩网中国体育彩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或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时参考。用人单位可根据所在地地方性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对参考文本有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
主旨:有关各机关(构)依法聘用人员成绩考核、奖惩等救济案,仍循申诉、再申诉程序办理,请查照。 一、依本会民国109年11月10日本会109年第14次委员会议决议办理。 二、有关本会依司法院释字第785号解释意旨,重行调整公务人员保障法所定复审及申诉、再申诉范围一案,业经本会109年10月5日公保字第1091060302号函(谅达),请贵机关(构)配合办理在案
2021年项目,设计、施工一条龙。本项目工期两个月,2021年8月10日开始施工,9月31日竣工并交付甲方。 徐溜镇法治文化广场位于集镇东南、新205国道西侧,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地理位置良好,绿化环境优美,群众文化活动密集
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逻辑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英语、公文写作与处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3月8日,江心沙农场公司工会联合法务部、司法所开展庆“三八”主题宣传活动,近60名女职工参加活动。 活动诚邀海门区委宣讲团成员顾怡来场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我们寻常百姓家”,引导广大妇女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农场公司法务部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重点围绕6个修订亮点,向妇女同胞们传达了男女平等观念、妇女权利意识,切实提升妇女同胞**意识和**能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2年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其中将加快推进民生、社会、环保领域立法,制定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修改体育法、学位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报告介绍,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将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等
积极争取身心障碍者人权。维护身心障碍者权益。全面提升身心障碍者各项服务品质
毅文兴主持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机构董事会首次会议。(图:劳工部脸书) (金边讯)在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机构(NSSF)于两个月前进行结构调整后,新一届董事会也宣告正式成立。 劳工部长毅森兴于6日正式宣布新届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讨论董事会职能和责任
修正“台北市身心障碍者就业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自治条例” (一)修正条文第二条、第四条部分,因劳工局更名为劳动局,且参酌类此规定之主管机关及管理机关之规定,爰配合修正将主管机关明定为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而管理机关为台北市劳动力重建运用处。 (二)有关义务机关(构)通报进用身心障碍者之配合事项及公告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义务机关(构)之规定,因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施行细则及行政程序法均有所规范,故删除现行条文第七条及第八条第一项。再者,未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定额进用身心障碍者之名册资料,本属公开资讯,身心障碍就业服务或社会福利相关机构、团体、学校与医疗单位,本即可自行使用,自无需再为特别规定,爰删除现行条文第八条第二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