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
富豪过世后留下配偶,计算遗产税时,要注意死亡前二年赠与、剩余财产差额请求权等二项规定,南区国税局指出,尤其针对死亡前二年已经赠与给配偶的财产,虽然仍要计算遗产税,但是在配偶请求计算差额时,却要排除计算。 官员表示,死亡前二年赠与,是计算遗产税时,首先要检查的税法规定之一,一般民众可能认为,被继承人身故之后,名下的不动产、存款即代表遗产总额了,但是税法为避免临终个人脱产规避遗产税,因此对死亡前二年赠与另有规定。 依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官员指出,被继承人在死亡前二年内,若有将财产赠与给配偶、各顺位继承人及其配偶的话,这些赠与额统统都要纳入遗产总额、计算遗产税
核心提示: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内部发生的虐待行为,包括殴打、辱骂、恐吓等行为。其中殴打妻子是比较常见的,李阳的妻子就是这种情况. 近日,李阳的妻子李金(Kim Lee Li)称,因丈夫有暴力倾向,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直接抚养三个子女,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天发布消息称,已经正式立案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都是由双方协议处,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申请配偶团聚签证和子女团聚签证需要注意些什么? 如果你目前持有特殊的2年学生签,或者1号签,4号签,或者5号签,或是爱尔兰国籍,那么你有权利申请你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孩子他们来爱团聚,申请签证时要注意下面2点要求: 1:资金证明:根据最新的爱尔兰家庭团聚法案,如果你没有子女,申请你的配偶团聚时要求你的年收入税前总额达到至少30 000欧元以上;如果你的家庭拥有一个子女,你的家庭每周税后净收入需要到达506欧元以上;如果你的家庭拥有二个子女,你的家庭每周税后净收入需要到达602欧元以上;如果你的家庭拥有三个子女,你的家庭每周净收入需要到达703欧元以上;如果你的家庭拥有四个子女,你的家庭每周净收入需要到达824欧元以上;如果你的家庭拥有五个子女,你的家庭每周净收入需要到达950欧元以上。 2:婚姻状况证明:你需要提供大量的资料,证明你的婚姻是如何建立,如何保持的。例如: 结婚证书,聊天记录,汇款证明,共同财产证明,等等
符合有关情况并进行亲子鉴定后,必然会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经鉴定“父”与“子(女)”存在有血亲关系,那么,原存在的人身关系、亲属关系及财产关系等都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也不会直接产生任何的法律后果。二是经鉴定“父”与“子(女)”确实不存在有血亲关系,那么从法律上讲,必然会产生较多的法律问题
赡养叔叔终老继承存款,取款却遭银行拒绝? 欢迎扫码加入本报“**说法微信群”咨询交流。 读者咨询:我奶奶有个老邻居,她和老伴没有儿女,老伴前几年已经过世了。她有一套房子,是当初和老伴的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有哪些,怎么认定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债务。由于社会生活的纷繁复杂,想要通过法律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实数难事。在1993年11月3日,最高院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六、七、八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法律专家; 中华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民法典宣讲团,成员; 1、1991年开始律师执业,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婚姻家事、财产纠纷法律事务,对婚姻继承法律有深入的研究,办理了大量复杂的家族财富传承、离婚、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家事案件。 4、长期积极参与我国婚姻家事立法,不断推动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建言献策,为我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设立、条文规范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夫妻共同债务规定的废改作出贡献,中央电视一台称为“国内法律实务界主张修改24条的代表人物”,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的多条修改建议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采纳,参与并推动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的起草和出台。 5、积极推动行业发展,先后推动了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的成立
近日,有多位当事人向本律师咨询婚姻法律问题,现将问题整理如下: (1)他和女方结婚3年了,孩子1岁半,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后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男方所有,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以共同房产份额来折抵相应抚养费。后双方离婚,半年后,双方复婚,又经2个月,双方再次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需要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双方无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无共同债务需要偿还,后女方联系男方,要求分割房产,问她能得到房子吗? 王兵律师经过分析后,告知男方,首先,两份离婚协议都是合法有效地,就第一份协议来说,双方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离婚后,男方享有相应物权,而女方仅是房产份额中债权部分,此债权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后一份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财产已明确说明,双方无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