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八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法律专家;
中华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民法典宣讲团,成员;
1、1991年开始律师执业,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婚姻家事、财产纠纷法律事务,对婚姻继承法律有深入的研究,办理了大量复杂的家族财富传承、离婚、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家事案件。
4、长期积极参与我国婚姻家事立法,不断推动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建言献策,为我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设立、条文规范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夫妻共同债务规定的废改作出贡献,中央电视一台称为“国内法律实务界主张修改24条的代表人物”,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的多条修改建议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采纳,参与并推动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的起草和出台。
5、积极推动行业发展,先后推动了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