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学系学士班:法学组以培养法学研究人才为主要目标。法制组以培养司法实务从业人员为主要目标。

(二)法律学系硕士班:培育及造就兼顾理论与实务之民商法、刑事法、公法、社会法、劳动法、国际法及基础法学之法律专业人才。

(三)法律学系博士班:培育具备科际整合、国际学术交流及进阶法学研究能力之专业人才。

(四)法律学系硕士在职专班:结合理论与实务之法学硕士课程,强化在职人员之本职学能及法学研究能力。

(一)本系所的法学教育以训练灵活的法学逻辑思维,并具有跨领域专长的法律人才为特色。

(二)本系所规划兼具理论与实务课程,内容包括:

1.提供本系所学生参与法律服务社的法律咨询服务。

3.与嘉义律师公会合作开设法律实务研习课程。

(三)法律课程扎实严谨,培养学生基础法学知识。

(四)培育法律与其他科际领域整合之人才。

(五)教师专长分组于硕士班与学士班落实,并设立研究中心。

(一)落实法律与其他科际领域之整合。

(二)培育兼顾理论与实务之法律人才。

(三)积极推展国际学术交流及合作。

(四)积极推动与政府机关及公民营机构之建教合作。

(五)配合国家发展需要成立研究中心。

(六)扩大法律服务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