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
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山西省今年城市治理工作的重点,日前,山西省颁布《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6月1日施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制定《管理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部署要求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水平、推动绿色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需要,同时还是总结山西生活垃圾管理实践、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需要
《排污许可证》是《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简称。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一条 根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南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第二条 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都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条 根据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同时提倡内外部以款、物资助
中安(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CSS)是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564号令)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第112号令)等法律法规,经北京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一家从事多种形式安全防范服务的全国性保安企业。 公司前身是公安部直属院校全国公安最高学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于2000年2月成立的北京公大文化职业教育培训学校保卫专业培训部,并经历了北京华警保安培训中心和北京京安保全服务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正式成立于2005年7月。成立后,公司严格按照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要求,加速企业正规化建设取得了骄人成绩:2006年5月加入中国保安协会;2007年7月通过ISO9000国际管理体系认证;2008年3月被确定为奥运安保服务提供商之一;2008年8月正式参加奥运安保任务并获得北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抽样调查以及贫困人口监测等其他专项调查。 (三)统一管理、核定、公布全县基本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考核评价结果和咨询建议
碌曲县运管分局的前身是碌曲交通局下属的“碌曲县机关车辆管理办公室”,1983年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1982)37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碌曲县公路运输运输管理所”,其成立时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公路运输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整顿运输秩序,搞好货源的组织管理;平衡安排县内的运输;搞好计划运输和合理运输。 2004年5月依据甘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甘南州公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州机编字(2004)1号文件,碌曲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更改机构名称为“甘南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碌曲分局”,为正科级建制,编制7人。下设3个职能股室:综合股、业务股、运政股(运政执法大队)
农资市场进入淡季,但农药市场却一反常态地火爆。2017年原药价格迎来一波又一波的上涨,给农药市场带来一系列的影响。 2018年农药涨价的势头还会继续上涨吗?2017年,农药市场需求量较多的品种包括辛硫磷、毒死蜱、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吡虫啉、百菌清、氢氧化铜、阿维菌素、多菌灵、五氯硝基苯、甲草胺、乙草胺、草甘膦等
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7号)的规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自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办理受理条件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2)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九条、第十三条要求,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及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生产、仓储场地和环境。企业生产对环境和设备等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3)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一条要求,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技术的规定质量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生产负责人; (4)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四至二十七条要求,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5)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二至六十六条要求,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6)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八至三十八要求,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7)企业应当保存与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
为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高等院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高等院校病原微生物科研和教学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卫生部科教司与教育部科技司、高教司于2012年6月联合开展了高等院校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工作。 由两部管理部门和技术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东南大学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中山大学医学院和暨南大学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开展科研、教学实验活动的安全条件和管理制度,菌毒种管理情况,实验动物使用的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