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绵阳市实际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NO:SC091452)已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3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NO:SC081263)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