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06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团省委关于印发《“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
根据团省委关于印发《“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指引(2023年)》的通知,结合我校推荐情况,经学校党委同意,拟推荐生命科学学院团委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