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庭审激烈,庭外惨烈。加多宝与广药的“红罐”之争已演变成一场全民“围观”。 在这场“殊死搏斗”中,诉争双方表现迥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 [2021-02-02] 惠州中院举办2013年全市法院羽毛球比赛 [2021-02-02] 2015年9月11日篮球协会组织本院篮球队与大亚湾法院进行篮球友谊赛 [2021-02-0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陈健、李汉加专项记功的决定 [2021-02-02] 2015年8月5日篮球协会组织本院篮球队与惠州贝尔卡特公司进行篮球友谊赛。 [2021-02-02] 2011年度全市法院摄影作品比赛获奖作品 [2021-02-02] 豋山协会2015年6月24日组织豋山活动 [2021-02-02]
12月17日,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进一步深化改革认识,总结交流改革经验,研究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及对策,部署推进下一阶段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出席并讲话
“6·5”世界环境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领域,案例内容包括依法惩治污染大气、水、土壤等违法犯罪,对环境破坏行为承担高额民事赔偿、督促污染企业及时修复受损环境、维护碳交易秩序、发出噪音扰民诉前禁令、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以及依法支持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等多个方面,反映了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致力于构建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全链条生态保护新格局的司法新作为。《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成效显著,司法统计显示,全省法院涉环境污染案件量明显下降,2021年新收各类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1.72万件,同比减少四成。
中山市华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起诉佛山市杰创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专利侵权案,案号为(2010)佛中法知民初字第72号,涉及专利号为200610035697.1、名称为“一种新结构变压器”的专利,原告主要要求被告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万元。 我公司专利代理人尹文涛、谢自安、夏士军作为原告的代理人,首先到被告处所地公证购买了侵权产品,然后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对涉案的发明专利提起了2次专利无效程序,都没有成功,发明专利仍然维持有效;经过开庭审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判决如下:1、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院维持了原判
持续已久的格力和美的的商标之战有了新的的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后判别,依然维持和撤销了珠海市中级法院的6项相关判决,并且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驳回,美的今后不得再生产涉案的空调型号,但与此同时也无需进行公开道歉和赔偿。 据悉,2010年,格力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五谷丰登”第11类商标,并且于2011年4月该商标得以批准注册,注册期限为十年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刘东升到广东肇庆走访驻肇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通报上半年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建议。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调研员罗文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罗万里等陪同走访。 走访座谈中,刘东升主任对陈瑞爱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
吴东亮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专利、著作权、商标侵权、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不正当竞争的争议解决,专利无效、以及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等。吴律师同时拥有律师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曾经作为代理人为多家大型企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专利无效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吴律师对移动通讯专利侵权诉讼、计算机软件专利侵权诉讼、互联网相关著作权侵权诉讼有独到的研究
[编者按] 2015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就涉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原分会等仲裁机构所作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案件请示问题的批复》,自2015年7月17日起施行。批复全文如下: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因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仲)于2012年5月1日施行修订后的仲裁规则以及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现已更名为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使用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名称,以下简称华南贸仲)、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现已更名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使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名称,以下简称上海贸仲)变更名称并施行新的仲裁规则,致使部分当事人对相关仲裁协议的效力以及上述各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权限、仲裁的管辖、仲裁的执行等问题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相关仲裁裁决,引发诸多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问题向我院请示
本文摘要: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纸裁定书抢走了灯光人的朋友圈并引发热议,因为这一裁定书表明:“吴长江案”原审裁决确认事实不明,无罪,传回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的审判。判决结果原审理机关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长江,男,1965年8月23日出生于,汉族,大学文化,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户籍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7号2301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