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 ,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在宜春召开。建议大会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宜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许南吉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宜春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宜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宜春市2020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宜春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宜春市202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宜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鉴武关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春芽关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金文关于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审议宜春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对2020年度票决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并票决2021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其他。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十三五”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支持100所应用型高校建设,加强实习实验实训、平台和基地建设,要求项目学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法制网银川7月2日电记者申东 今天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原副市长刘仲虎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公诉机关起诉称在2005年至2012年7年多的时间里刘仲虎在先后担任宁夏海原县委组织部长、副县长中卫市农牧林业局局长期间收受贿赂款物共计113.1万元贪污公共财物6万元。 经查明刘仲虎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34起在这34起受贿案中有刘仲虎担任组织部长和林业局局长时提拔干部后收受感谢费的;有刘仲虎担任农牧林业局局长时为一些企业和个人争取项目和项目资金还有拨付项目工程款而收受的他人的好处费
婚后,何大伟常因一些家庭琐事谩骂张芳,并大打出手。2009年10月9日,何大伟又因小事殴打张芳,忍无可忍的张芳离家出走。同年12月,两人协议离婚,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本文摘要:为强化司法警察的基本技能,提高他们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更佳的为审判继续执行工作服务,11月4日至11月26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通过理论自学与实践中演练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了为期22天的第二期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此期培训,钟山法院大力强化法警的理论自学,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规范化执法人员,并对所有参训队员积极开展了理论测试,及格率超过100%。 为强化司法警察的基本技能,提高他们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更佳的为审判继续执行工作服务,11月4日至11月26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通过理论自学与实践中演练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了为期22天的第二期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
近日,赣州市判决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该案件被列入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赖某某、朱某某、曾某,许某某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万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1月25日通报,近日,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亮(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肖亮利用担任北京首都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飞行区项目部总经理,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正处级)马润前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润前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2月至2011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马润前利用担任榆林市公路管理局生产科科长、总工程师、清辛二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处处长、榆林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副局长、榆靖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处处长、榆林市公路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实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沈巷支行与被告徐正波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徐正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沈巷支行借款本金11895.75元、利息389.46元、违约金405.13元、手续费165.12元,合计12855.46元,及自2019年7月31日至其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和手续费,利息、违约金和手续费用的金额以被告实际付款之日原告出具的逾期明细表载明的金额为准,合计金额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数额为限。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皖0207民初5614号民事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