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银川7月2日电记者申东 今天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原副市长刘仲虎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公诉机关起诉称在2005年至2012年7年多的时间里刘仲虎在先后担任宁夏海原县委组织部长、副县长中卫市农牧林业局局长期间收受贿赂款物共计113.1万元贪污公共财物6万元。
经查明刘仲虎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34起在这34起受贿案中有刘仲虎担任组织部长和林业局局长时提拔干部后收受感谢费的;有刘仲虎担任农牧林业局局长时为一些企业和个人争取项目和项目资金还有拨付项目工程款而收受的他人的好处费。另外2011年6月刘仲虎在担任中卫市农牧林业局局长时挪用公款6万元。
对公诉机关的起诉内容刘仲虎当庭一一进行了辩解。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