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上诉未经依前条规定驳回者,原惩戒法庭应速将上诉状送达被上诉人。 被上诉人得于上诉状或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理由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于原惩戒法庭。 原惩戒法庭送交诉讼卷宗于惩戒法庭第二审,应于收到答辩状或前项期间已满,及各当事人之上诉期间已满后为之
本院受理原告陈辉剑诉被告广东德致诚改造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春辉、湖南德致诚品改造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234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退还装修应退款32325.22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32325.22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5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三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
(一)上诉人的名字、性别、年纪、中华民族、岗位、所在单位、居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名字、居所和法人代表或是负责人的名字、职位、联系电话; (二)被告的名字、性别、所在单位、居所等信息内容,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名字、居所等信息内容; (三)诉请和所依据的真相与原因; (四)直接证据和直接证据来源于,见证人名字和居所。 2、人民法院审理后将民事起诉书团本送到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递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团本送到上诉人假如被告不递交答辩状不危害案件审理
本院受理原告林嘉伟诉被告林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起诉状(诉请: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2000元,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按24%/年计算,自2018年12月5日起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10月4日;2、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4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
王银海: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银海、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2019年10月24日上午9时正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2、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
本院受理原告胡卫忠诉你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请求判令: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冯可杰向原告赔偿出租车停运损失费4130.26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二广州东仕优选百货店对上述第一项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本院已经受理广州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邝惠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的诉请: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荔湖明苑40-501房自2018年7月1日至 2020年6月30日的物业管理费2680.8元,违约金782.01元,以上费用共3617.82元(违约金从欠费次月1日起每天按欠费总额的0.1%计算,暂时计至2020年3月31日止,实际计至清偿之日止);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院定于2020年10月15日9时在本院第3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公开开庭审理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被告李荣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35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方圆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乐屋(广州)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等。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理费10000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利息(以100000元为本金,自2021年5月24日起算,暂计至2022年11月11日为5486.16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