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
本文摘要:行贿罪的包含与与特征犯罪构成 一、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长时间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能勾结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展现出为: 1.为自己攫取不不顾一切利益; 2.用钱财勾结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背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贿款酬劳、手续费; 4.数额较大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意味着构成要件的齐备,即犯罪的既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就是侵犯商业秘密既遂的标志。如果认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并非以既遂为模式而是以犯罪成立为模式,那么,“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仅仅意味着犯罪的成立,如果没有出现这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则不成立犯罪。“因为既然犯罪结果是构成要件,那么,未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就不符合犯罪构成,而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依据,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既不能成立既遂犯,也不能成立未遂犯
“帮助犯”会协助他人实行犯罪,但不是参与犯罪构成要件的核心,与“正犯”不同。 例如明知对方买刀的目的是要杀人,仍让对方购买,或明知对方要纵火杀人,仍协助运送油桶。这种行为就可能成立“帮助犯”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徐崇丽”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伪造公司印章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本文有64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广州侦探社:‘重婚’案件的职能管辖重婚案件的职能管辖问题主要是指由哪个职能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重婚案件。刑事诉讼法将重婚案件归类为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被害人提起的重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罪数认定问题 节摘自中国检察出版社 李文峰 王俊平主编 刑事案例诉辩审评 撰稿人焦阳 (一)牵连犯的特征及本案的认定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为实施某种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形。牵连犯本身是实质数罪,但由于其目的行为还与手段行为以及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为限制数罪并罚的范围,规定对牵连犯一般不实行并罚。构成牵连犯,一般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