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29日表示,个人投资海外公司(不含大陆地区公司),该海外公司以其累积盈余分配股利,该个人应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等相关规定申报海外所得,计算申报及缴纳个人基本税额。 台北国税局指出,应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之海外所得,系指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所取得于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未计入综合所得总额之非中华民国来源所得及香港澳门来源所得(大陆来源所得应计入综合所得总额),包括营利所得、执行业务所得、薪资所得、利息所得、租赁所得、权利金所得、自力耕作、渔、牧、林、矿所得、财产交易所得、竞技、竞赛及机会中奖奖金或给与、退职所得及其他所得等。民众如取得上开海外所得,一申报户全年海外所得达新台币100万元者,应全数计入基本所得额,计算个人基本税额
二 亲等以内亲属间买卖未上市股票,缴纳证券交易税不一定对! 台南林先生来电询问,哥哥将甲公司未上市股票让售给弟弟,为避免纷争,双方正式签订买卖契约书,且经确认股票系经银行签证发行,属有价证券,已依法缴纳证券交易税。但前去甲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时,公司股务却提醒可能有赠与税问题,要求出具国税局核发的“非属赠与财产同意移转证明书”,这是为何? 南区国税局表示,依证券交易税条例规定,凡买卖有价证券,除各级政府发行之债券外,应按每次交易成交价格,依规定税率课征证券交易税。但如属二亲等以内亲属间之买卖,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6款规定,除非能提出已支付价款之确实证明,且该已支付之价款非由证券出卖人贷与或提供担保向他人借得者,否则就应以赠与论课征赠与税
国际打击避税力道越来越重,资金无所遁形,不少台商计划让资金回台。为了协助台商鲑鱼返乡能够一路顺“税”,财政部五区国税局已经各自成立单一窗口及平台提供咨询,协助个案认定,有效解决税务疑虑。 国税局表示,查税、开罚并不是稽征机关主要目的,未来透过单一窗口提供咨询,台商对于资金回台时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可以提前做好规划,不必担心被追税、补税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自105 年1 月1 日起实施的房地合一税,为减轻民众换购自住房地租税负担,保障自住需求,明定重购自住房地之相关租税优惠。 该局指出,依所得税法第14 条之8 规定,出售自住房地所缴纳之房地合一税额,自完成移转登记之日起算2 年内,重购自住房地者,得于重购自住房地完成移转登记之次日起算5 年内,申请按重购价额占出售价额之比率,自前开缴纳税额计算退还。 若个人先购买自住房地后,自完成移转登记之日起算2 年内,出售其他自住房地者,于依规定申报房地合一税时,亦得按重购价额占出售价额之比率计算扣抵税额,在不超过应纳税额的限额内减除之
海外金融账户及资产申报FBAR vs Form 8938 什么是FBAR和Form 8938? FBAR(Fin114表格) ,全称是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英文缩写FBAR,也就是人们常说的 “肥爸条款” ,其目的是为了严查美国报税人的境外所得有没有完整申报。 这两份表格相互独立,并不因为填写了FBAR就不再填写Form 8938,反之亦然。 美国国税局与包括中国在内的60多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冲击生计,为即时协助民众灵活运用资金,108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为退税案件,民众将可较往年提前1个月领到退税款,国税局依照报税时间及方式分别发放退税款,前3批发放日期为109年6月30日、7月31日及9月30日,请民众留意入账日期。 该局说明,108年度综合所得税第1批退税日为109年6月30日,适用范围为109年6月1日前采网络申报(含税额试算服务线上登录或电话语音回复)及109年5月1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申报的人工、二维条码(含税额试算服务纸本回复)退税案件,该局辖区第1批退税计31万余件,退税金额约45亿3千万元。 该局进一步说明,为方便辖区内民众了解个人退税案件的处理进度,该局网站([URL])提供退税查询服务,网页路径在该局网站首页/政府资讯公开/业务资讯查询/综合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退税拨付状态查询,开放查询期间为109年6月28日至110年5月31日止,查询方式为输入身份证统一编号及图形验证码后按‘送出’,即可查询108年度综合所得税退税款是否已拨付指定账户或已寄发退税凭单等讯息
丽贝亚纳税信用评价喜获“3连A“ 石景山区纳税信用“3连A”企业颁证仪式于2017年7月24日下午在万商花园酒店7层多功能厅召开。丽贝亚装饰公司在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中被国税、地税联合评价为A级企业。 会议由石景山区国税局、石景山区工商局、石景山区投资促进局、石景山园区管委会工会联合举办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105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自106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全国613万申报户中,截至5月22日上午止申报总件数为353万件,约有57%纳税义务人已经办理申报,还有260万户尚未申报,详附表。 为便利纳税义务人办理结算申报,国税局今年自4月28日起至6月1日提供所得及扣除额资料查询服务,但为免现场人潮拥挤,建议纳税义务人运用自然人凭证、金融凭证或已申办“健保卡网络服务注册”之健保卡透过“综合所得税电子结算申报缴税系统”下载105年度所得及扣除额资料,在家即可轻松完成申报。至于健保卡网络服务注册请至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健保卡网络服务注册”网站([URL]或至该署各地区业务组及所属办公室申办,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各地区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征所亦提供健保卡注册服务
(台中讯)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表示,迩来民众询问以持有未满2年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与他人交换其持有未满1年之都市土地,应否要申报特种货物及劳务税? 该局说明,依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第2条1项规定,持有期间在2年以内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发建造执照之都市土地,于销售时课征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但符合第5条规定者不包括之。假若不动产所有权人以持有未满2年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与他人交换其持有未满1年得核发建造执照之都市土地,两人皆应申报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按本条例施行细则第25条规定,其销售价格,应以换出或换入之时价,从高认定。 又依本条例第16条及第17条规定,应在订定交换契约次日起30日内计算应纳税额,填具缴款书向公库缴缴纳,并填具申报书,检附缴纳收据、契约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申报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111年度约雇人员甄选”资讯如附件 一、“财政部高雄国税局111年度约雇人员甄选”,预计正取28名;备取70名: 二、报名期间:111年3月8日(星期二)10:00起至111年3月21日(星期一)17:00截止,采网络报名,逾期恕不受理。 三、考试日期:第一试(笔试)日期:111年4月9日(星期六);第二试(口试)日期:111年5月14日(星期六)。仅设高雄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