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i机器人)的“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有效性做出最新改判,撤销此前北京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小i机器人的专利有效。 智臻公司八年前曾以苹果手机iPhone的聊天机器人Siri侵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该侵权诉讼因“专利有效性”未决,多年来处于中止状态。 智臻公司日前称,小i机器人正准备对苹果公司重启侵权案诉讼流程,或要求其终止侵权并给予赔偿
诺迪因帮助跨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并提供高效、专业和“一站式”的知识产权服务(包括诉讼和非诉讼)而广受赞誉。诺迪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并提供中文、英文、日文多语种、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在中国,我们在以下领域为知识产权和技术资产的获取、商业化和强制执行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乘坐地铁10号线,从豫园站1号口出; 乘坐公交145、934或隧道9线,在延安东路江西中路下; 乘坐公交71路,在河南中路下; 乘坐公交320路,在金陵东路江西南路下
本网新闻中心2月1日讯(郎冰 刘明洲 摄影报道)为加强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促进公正司法,改进法院工作,全面提高审判质效,1月31日下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荣剑涛、党委委员、副局长于宏伟、律师管理处处长王颖,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凤芝以及我市著名律师高岩等9名律师代表一起座谈,认真听取大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颖辉、徐江、巴鑫、谢连启,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超轶,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兴义出席。 座谈会上,中院首先通报了2014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和2015年整体工作计划,并诚恳征求参会代表们对全市两级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包括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以及涉及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工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司法解释。 最高院发布: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1)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最高院: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家庭共同财产,应用于偿还家庭债务!
6月23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姜长兴带队赴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考察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迈入实质性阶段。 铁科院董事长叶阳升主持签约仪式,对集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工作大力的支持表示感谢。铁科院作为中国铁路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中国铁路行业的最高院府、研发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围绕铁路建设及运输生产重点领域,开展了大量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与试验研究,在铁路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了主力军和顶梁柱作用
微信公众号还想瞎转载?最高院司法解释终于认定了侵权! 本文摘要:微信公众号早已沦为娱乐产业中很最重要的一股营销力量,但自媒体的侵权行为却络绎不绝,很让内容生产者困惑。微信号以无法追溯到、难定折损仍然后遗症着新媒体环境下的侵权行为责任限于。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人身权益的侵权行为的确认以及责任分担更进一步细化
微信公众号还想瞎转载?最高院司法解释终于认定了侵权! 本文摘要:微信公众号早已沦为娱乐产业中很最重要的一股营销力量,但自媒体的侵权行为却络绎不绝,很让内容生产者困惑。微信号以无法追溯到、难定折损仍然后遗症着新媒体环境下的侵权行为责任限于。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人身权益的侵权行为的确认以及责任分担更进一步细化
编者按:湖南天人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法务人员就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术语进行解读,谨供大家参考。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法院如何认定合同中“签字盖章”生效与 “签字、盖章”生效的差异性? 导读:通常,在签订合同时最后都有这么一句“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者写成“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那么“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究竟是什么意思?是需要同时“签字+盖章”合同才生效,还是签字或盖章合同都生效?估计你已经晕了吧!可以说99.99%的当事人并不知道
为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12月6日-7日,水建集团开展“以案释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家集中学习了《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以及《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部分条款,并通过分享“自甘冒险”“过错责任划分”等案例的形式,将司法案例与职工工作、生活实际相结合,对案例涉及到的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促使员工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款的含义,进一步提升工作和生活中的风险防范意识,真正打造知法懂法的员工队伍,推进依法治企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水建集团将持续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各类形式的普法活动,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依法治理能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17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滨河九粮液”商标与“五粮液”商标共同使用在相同商品上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不构成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至此,历经5年之久的商标纠纷,最终以“滨河九粮液”的胜诉结案。 理由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滨河集团于1987年7月21日就申请注册了“滨河集团”商标,并于1988年2月20日被核准注册,该商标经过30年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滨河”作为“滨河九粮液”商标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在相关公众中与滨河集团形成对应联系
2017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滨河九粮液”商标与“五粮液”商标共同使用在相同商品上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不构成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至此,历经5年之久的商标纠纷,最终以“滨河九粮液”的胜诉结案。 理由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滨河集团于1987年7月21日就申请注册了“滨河集团”商标,并于1988年2月20日被核准注册,该商标经过30年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滨河”作为“滨河九粮液”商标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在相关公众中与滨河集团形成对应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