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疫情防控期间,取消预定的婚宴酒席应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扬州焦先生在当地某酒店预定了2月5日婚宴酒席,预付了4.8万定金。由于疫情被迫取消婚礼,焦先生要求退还定金,酒店只同意延期,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遂引发纠纷。 案例评析: 焦先生与酒店之间建立的是一种餐饮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
商标元素指的是构成注册商标的组成要素,常见的有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商标元素的范围近年来有逐渐扩大的趋势,过去一般只包括静止的平面商标,现在已扩大到立体及动态的标记,有些国家则已突破视觉可见的标记,开始保护声音乃至气味商标。从具备识别能力的角度讲,商标客体的范围是无限的
信息兰州网消息 1月22日,兰州黄河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黄河”,证券代码:000929.SZ)发布了有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兰州黄河集团请求回购由被告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昱成公司子公司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鑫远”)持有的特别债权及第三人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和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的股权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甘肃高院一审驳回了兰州黄河的诉讼请求,至于其是否会提起上诉,暂时还不知晓
信息兰州网消息 1月22日,兰州黄河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黄河”,证券代码:000929.SZ)发布了有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兰州黄河集团请求回购由被告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昱成公司子公司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鑫远”)持有的特别债权及第三人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和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的股权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甘肃高院一审驳回了兰州黄河的诉讼请求,至于其是否会提起上诉,暂时还不知晓
浙江首个专门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平台上线 浙江首个专门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平台——“法鉴·湖州法院执行在线”([URL]日前正式上线,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法院、银行数据共享互联,形成统一曝光平台,上线当天就曝光首批20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由湖州中级人民法院、湖州日报报业集团联合湖州银监分局和全市各大银行共同打造维护。一期上线的平台具有公开曝光、公众查询、联合惩戒、信息报道、在线举报(监督)、社会监督、悬 国税局:将不断加强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 2017年,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共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4228件,同比增长近两倍;推送多部门联合惩戒6.42万户次,同比增长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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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不愿意打官司的重要原因是成本问题。一是诉讼费,二是律师费。 其实现在诉讼费的数额已经不算高了,而且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费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对于聘请律师很有疑虑
(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
本文摘要:“猛熊说事儿系列”第3期【本期导读】《公司法》第16条作为强制性规范,究竟是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还是治理性强制性规范?在理论和实务上一直存在争议,可是最高院在最近的一则判例中对该问题举行了明确。本期内容将为大家详细解读。一、最高院的看法是什么?答:凭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明白与适用》第163-169页,最高院的看法是:宜明白为治理性强制性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