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给单位以外的个人发放礼品,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赠送礼品免征个税,如何界定征免界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50号)第1条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在促销展业过程中赠送礼品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具体如下: ①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③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其他赠送礼品的情形,均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现在是大众创业时代,在各种福利政策下,创业得到大力支持,越来越多的自己当家做主,创业当老板自己当家做主,但是问题来了,注册公司的时候注册资金越多越好吗?还有人说刚注册的新公司没有业务可以不用记账报税?是这样吗?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对外宣称的能承担的责任大小! 首先普及下,为什么大部分的公司都叫“XX有限公司”或“XX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有限责任,指的就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而责任的额度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 我们国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 注册资本并不是写越多越好 理论上,除了仍旧实行法定注册资本的行业外(比 认缴制的公司注销是否要补齐注册资金? 问题一:我公司跟甲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于甲违约,合同解除,按照约定甲方支付我10万元赔偿金,请问我公司收到的赔偿金收入是否开票? 答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法律分析: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年收入多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什么是年终奖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局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以及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06年度广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有关数据,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明确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限额标准。2006年度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27元,据此计算,我市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即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允许单位和职工个人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最高上限为9081元/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号)规定,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得出应纳个人所得税,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前,请务必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查看自己的收入和纳税明细,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信息等基础资料。 (二)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但需点击“享受免申报”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一、负责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及利用等工作。 三、受税务部门委托,负责代征与不动产登记有关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类税款相关工作
税法中对一些涉税业务没有明确规定,或存在根本没有规定的情形。 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筹划空间”政策越明确,界限越清晰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