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
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是国际人道法的核心法律文书。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该公约体系在保护战争与武装冲突受害者方面的重要作用,呼吁各方更加严格遵守议定书的规定。同时,我们赞赏国际红会为推动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广泛传播和有效执行所作的努力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的转变,今后纳税人与政府打交道最多的部门将是税务机关,税也成为政府与纳税人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税制改革将成为未来十年我国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这种形式下,纳税人如何运用好税收筹划,避免重复和多缴纳税款,合理运用财税工具进行经营谋划和决策,达到利润的最优化和利益的最大化,这些将是面临的新问题。 1.税收筹划的首要特点是合法,法律将成为税收筹划的首要特性,税务法律风险防控将成为税收筹划的前提
法扶会举行“身心障碍者诉讼专案”开办记者会,与会人员包括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协会总干事林君洁(左起)、立委王荣璋、立委吴玉琴、法扶会执行长周汉威、卫福部次长苏丽琼等。(法扶会提供)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本土夯剧“我们与恶的距离”看出身心障碍者时常被误解,成为偏见下的受害者,法律扶助基金会为此开办“身心障碍者诉讼专案”,并于今日上午举行记者会,除法扶执行长周汉威与会外,本身是身障人士的立委王荣璋也在记者会上表达肯定,并盼借由法律保障及扶助,真正落实身障者的权益。 法扶会执行长周汉威说,卫福部为践履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以保障身障人士司法近用权,去年9月1日起,委托法扶办理“身心障碍者法律扶助专案”,初期透过电话法律咨询先行试办,今天起则会全面开办全方位法律扶助,提供律师诉讼代理、撰拟书状等更多元、更周全服务内容
各国《专利法》都规定了专利所有权人可享有的独占权《知识产权协定》第28条授予专利所有权人的权利包括: (一)对发明专利,当专利标的物是产品,则专利所有权人有权禁止第三方未经其许可从事制造、使用、提供销售、销售或为这些目的而进口专利产品。此外,明确了专利所有权人的“进口权”。 “进口权”指专利权人有权制止他人未经其许可进口其享有产品专利的专利产品、或进口依其享有方法专利的方法生产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07年7月11日正式签署,并自2007年9月18日起生效,适用于2008年1月1日起发生的所得。《协定》是对中新两国政府原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全面修订,原协定及议定书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停止有效。为做好《协定》的执行工作,现就《协定》有关条文解释等问题明确如下: (一)《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日宣布,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对法国数字服务税发起调查。 法国参议院日前投票通过向大型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的法律草案。根据该草案,自2019年1月1日起,谷歌、亚马逊、脸书等30余家全球数字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同时在法国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互联网企业将被征收相当于其在法国营业额3%的数字税
国际海事组织(IMO)稽核目的为透过实地派员稽核机制,监督IMO准法律文件(包括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议定书、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航海人员训练发证及当值标准国际公约及其章程、国际载重线公约、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及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转化为各会员国国内法之情形,并确保有效执行、执法。审核机制范围不仅局限于船旗国,亦将延伸到沿岸国和港口国的相关层面,本局前已于2014 年邀请资深稽核员来台执行自愿稽核业务。 为促进海事安全及保护海洋环境,本局主动配合IMO推行稽核机制,以期我国于船旗国、沿岸国及港口国各方面之管理均能与世界接轨,增进航商竞争力,并进而提高我国海事地位
本文摘要:从6月1日开始,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将实行。这是记者从5月25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举行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暨含氢氯氟烃加快出局媒体培训会上得知的。 今年3月,***总理主持人开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查会通过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应伊斯兰堡战略问题研究所(Institute of Strategic Studies Islamabad,ISSI)邀请,军控协会名誉会长沙祖康大使率协会代表团,于2015年10月12-20日对巴基斯进行了友好访问。代表团拜会了巴陆军总参谋长、参联会主席、国家安全顾问及外交秘书、战略规划局总干事等高级官员;访问了伊斯兰堡、卡拉奇和拉合尔三地,与包括ISSI、军控与裁军事务组织、国防大学、国立科技大学、核安全示范中心、卡拉奇大学、国内法研究学会、海军战争学院、拉合尔大学等巴政府相关部门、研究机构和高等学府,就国际军控与裁军、中巴关系、中巴军事、核能与安全合作、国际及地区战略稳定、中巴经济走廊等广泛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10月13日,协会与ISSI共同举办了“南亚及东亚战略稳定:中国的建设性作用”专题研讨会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人民相互间开展着日益频繁的社会交往活动,特别是经济贸易活动。这必然要求建立和推行一套与这些活动相适应的国际法律秩序。中国作为全球的第二大经济体和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必然要融入和参与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