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及利用等工作。
三、受税务部门委托,负责代征与不动产登记有关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类税款相关工作。
四、受财政部门委托,负责代征与不动产登记有关的登记费、工本费等。
五、负责代收房屋维修基金。
六、负责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七、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等工作。
八、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承办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二、居民受理科。负责自然人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初审等工作。
三、企业受理科。负责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初审等工作。
四、线上受理科。负责线上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初审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分析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五、业务受理科。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核、审定、制证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