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依税,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4月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主题,大力加强税法宣传,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我喜欢李娜,不仅是因为她赚得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净的,还因为她傲气地走上了一条不被体制包养不让纳税人花钱的职业化之路。 幸亏国家假日办没有把本周六调成“工作日”,否则全国“娜粉”都可能会投反对票。 昨天朋友攒局邀我去他家吃晚饭,我推托说要看李娜
1、只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余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无需缴纳印花税.由于记载资金额账簿要按照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之和缴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内部调整不增加印花税计税基础无需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289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1.加强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重点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时的扣缴税款管理对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要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征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现就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三、司法行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前,交换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涉税信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今年,省财政厅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省财政厅继续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我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工业稳增长促投资等政策的落实;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适度调整社会保险费率,清理规范地方收费项目,让企业轻装上阵;落实好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
类别:税务筹划快讯 作者:税财神发布时间:2021-08-09 浏览人次:3458 对高收入群体而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收支出,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其中大部分都有进行个人税收筹划的意愿和需要。对个人而言,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有哪些方法,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 1.工资:尽量做到均衡发放,使其适用于较低层次的税率。而且对集中发放的季度奖、节日奖等,都可以平摊到月薪上,并做好税收临界计算,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等相关系统将于2019年5月22日18:00至5月22日20:00进行域名变更,域名变更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等相关系统(具体见下表)将暂停服务。域名变更后的各系统的访问地址对照表如下: 上述系统域名变更后,请您登录新域名进行访问。 2019年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线申报渠道由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调整至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您可以登录WEB端或者扣缴客户端进行申报、缴款
张芹)从12月22日起,武汉楼市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最新政策,除此前的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外,东西湖、江夏、黄陂三个新城区的部分区域也被纳入限购范围。 上述区域住房限购措施自12月22日起施行
问:个人取得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为9个月在此期间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