锾
新人拍摄婚纱不用再怕被当肥羊宰!经济部公告最新修订的婚纱摄影公版契约版本,明订定金上限与消费者权益,业者若违反将可处3至30万、最高50万罚锾,并可连续处罚,且业者自订版本不能超越公版内容,让新人更有保障,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我付给婚纱公司全部费用,但因故无法拍摄,婚纱公司不愿意退款,我该怎么办?”、“我之前婚纱照被业者放在店面或网页上当作广告来招揽生意,又没有过我的同意,怎么办?” 据经济部修订最新的“婚纱摄影服务定型化契约范本”,把实务常见的服务内容列出由双方约定清楚,如业者收取定金上限不得超过契约总金额20%;定金及选定礼服或择定拍摄日期所收取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契约总金额50%;礼服押金不得超过总金额10%;定金、选定礼服及拍摄所收取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契约总金额60%;定金、选定礼服、拍摄及选定样片所收取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契约总金额80%等。 其它还包括若因外景因天候不佳无法完成拍摄时,得由双方约定另择期拍摄或以其它拍摄方式替代,如择期拍摄须再次造型、化妆,除另有约定外,业者不得收取费用;选定样片及照片之著作权除另有约定外,其著作人为业者、著作财产权人为消费者,未经消费者选定的样片及照片,除经书面同意者外,业者不得使用应销毁,业者若违反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如有指定摄影师或造型师,业者不得任意更换,消费者已支付指定费不愿重新选定得终止契约,并得请求加倍返还所收取的指定费;终止契约时,业者应退还尚未提供服务的报酬
为有效防制暑假期间危险驾车行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自7月21起即规划组合警力,于深夜时段针对本辖中正桥等联外桥梁每日加强取缔危险驾车、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等影响人民生命、身体安全甚巨之违规项目,8月1日起更不定期结合环保稽查大队,共同执行“静城专案”,针对拆除消音器制造噪音破坏住居安宁之行为加强取缔,以维护用路人交通安全及环境安宁。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汽车(包含机车)驾驶人如无照驾驶、越级驾驶、驾照遭吊销、注销或尚在吊扣期间仍驾驶者,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1万20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另如有同条例第43条规定之危险驾车行为,处驾驶人新台币6000元以上2万4000元以下罚锾,并可当场禁止其驾驶;如系两辆车以上车辆在道路上蛇行、拆除消音器制造噪音或在道路上竞驶、竞技者,可处3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锾、当场禁止驾驶并吊销驾驶执照,视情节严重性,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触犯公共危险罪! 中正第二分局再次提醒,用路人驾驶车辆时,务必依道路速限行驶,勿超速、勿酒驾,如果是尚未考取驾照之年轻朋友,千万不要无照驾驶,以维护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无虞的道路环境
月子做得好,妈妈免烦恼-食药署启动“107年度月子餐稽查专案” 国人养生风气兴盛,妇女产后常食用月子餐调养虚弱的身体,为保障妇女饮食安全,维护母婴健康,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近日将启动“107年度月子餐稽查专案”,会同本处针对月子餐制造场所环境卫生及产品进行稽查抽验。 本次稽查重点包含原料来源及验收、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食品业者登录之符合性、包装标示符合性、定型化契约符合性及产品回收及处理作业流程等,如查获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相关规定将依法处办。 食药署呼吁食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并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GHP不符合规定经命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涉违反食安法第8条规定,可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产品标示不符规定者涉违反食安法第22条,可依同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产品标示、宣传或广告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违者涉违反食安法第28条,可依同法第45条规定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以下罚锾
〔记者张议晨/台北报导〕工程噪音影响生活安宁,台北市环保局加严管制营建工程及装修工程假日使用动力机械时段,将现行假日噪音管制时段从晚间十点至隔日上午八点,修正为晚间六点至隔日上午八点。环保局科长颜伶珍说,新规定明年元旦起生效,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依法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锾。 环保局统计,去年接获工程噪音陈情案近万件,告发五百五十件
1. 因职务或业知悉被害人资讯者,倘揭露身份隐私,除有公务人员与各该专业法规可予以裁处外,另并得依据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之1及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89条规定,以任何人之身份予以规范裁处。 2.人口贩运防制法第21条规定“因职务或业知悉持有人口贩运被害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其他足资识别身份之资料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予保密”,违反则有刑法第132条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之刑事责任。 3.有关性侵害、儿少性剥削及人口贩运被害人之身份资讯,媒体、任何人皆不得报导、记载或揭露被害人姓名、照片或影像声音、住址、亲属姓名或其关系、就读学校与班级、工作场所及其他足资识别身份资讯,以符合儿权公约儿少**利益考量
遭社会局勒令停业1年的“我们的内湖托婴中心”,犯错的保母们向家长们致歉,其中,涉嫌闷死男婴的廖姓保母则当场下跪道歉。(记者陈恩惠翻摄) [记者陈恩惠/台北报导]台北市社会局评鉴甲等的“我们的内湖托婴中心”,本月初发生廖姓保母闷死男婴案,社会局调阅监视器又发现,1名1岁半的婴孩被保母一次“巴头”18下,还有保母哄睡不当,开罚托婴中心30万元、勒令停业一年;托婴中心昨天通知家长们过去,除了宣布将歇业一年外,犯错的保母们向家长们致歉,其中,涉嫌闷死男婴的廖姓保母则当场下跪道歉。 北市社会局本月15日邀集托育、社工及法律等专家学者召开会议,经调阅机构内14天所有监视录影画面,发现除廖姓保母外,另有3名保母也有不当照顾行为,已明显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有涉及虐待或妨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情事,将处30万元罚锾,并命其停办1年及公布姓名
真是恶劣当铺!翁姓男子94年间将自小客车典当给板桥某当铺,流当后业者没通知他办理过户,反倒开着这部车恶意违规并积欠近36万元罚锾,还积欠10万余元的税金。新北地院以“使用者付费”原则,判处实际使用汽车的当铺业者应赔40万8773元的罚款及税款。 翁姓男子因缺钱周转,民国94年12月间把名下汽车拿去板桥新板特区附近某当铺典当,这部汽车在95年7月流当后,当铺方面并未通知翁男办理过户,反倒是开着这部车故意违规
若作业性质属于重复性作业,雇主该有何因应措施?有什么罚则? 雇主使劳工从事重复性之作业,为避免劳工因姿势不良、过度施力及作业频率过高等,促发肌肉骨骼疾病,应依作业环境特性及风险,参照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相关指引,订定人因性危害防止计划,采取下列预防措施,并留存执行纪录: 一、 分析作业流程、内容及动作。 二、确认人因性危害因子。 三、评估、选定改善方法及执行
有关网络媒体报导某幼儿园未依规定进行防疫措施一事,教育局表示,幼童皆尚未施打疫苗,为阻绝校园传染风险,确保幼儿的安全,教育局订有学校和幼儿园因应疫情的停课标准。 教育局进一步表示,该园在处理幼生确诊个案的过程中,于获悉有幼生确诊后,并未在第一时间依规定通知该班停课7天,将依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移请卫生局裁罚,若该园并有疫调不实情事,亦将检具相关事证一并移请本府卫生局依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教育局补充,园方若未善尽管理责任,让幼儿园师生暴露于染疫风险中,造成伤害且情节重大,也会依幼照法第25、26条及第52条规定,处一定期间的减招人数、停招六个月至一年、停办一年至三年或废止设立许可之处分
卫生福利部于本(23)日预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修正内容为增修订34种农药于各类蔬果植物等农产品248项残留容许量,及增列杜兰小麦归类于麦类及荞麦于杂粮类之规定。本草案将进行为期60天之预告评论期,以搜集各界意见。 我国对于农药之核准登记及订定残留容许量,分别由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及卫生福利部依权责办理,除参酌国际规范之外,并考量国内农牧渔业之需,依国人饮食习惯而订定规范,以确保国人食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