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作业性质属于重复性作业,雇主该有何因应措施?有什么罚则?
雇主使劳工从事重复性之作业,为避免劳工因姿势不良、过度施力及作业频率过高等,促发肌肉骨骼疾病,应依作业环境特性及风险,参照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相关指引,订定人因性危害防止计划,采取下列预防措施,并留存执行纪录: 一、 分析作业流程、内容及动作。 二、确认人因性危害因子。 三、评估、选定改善方法及执行。 四、执行成效之评估及改善。 五、其他有关安全卫生事项。违反者雇主将处3万元至15万元罚锾。(职安法第6条第2项第1款、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第324条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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