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 (三)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2500-25000元/件,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酌情减收;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以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元,诉讼(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万(不含)—1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6%-9%; 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2500-10000元/件
2011年,是出台法律、法规比较多的一年,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根据目前社会存在的问题,中国人大代表大会、国务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法律如《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等,这些法律、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老百姓的生活、诉讼及律师进行相关法律服务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其中,影响最大、涉及面最广的莫过于2011年8月9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各学术界、各大媒体都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宣传。下面,我们就对这部对老百姓生活有广泛而深远影响的司法解释进行介绍
违法行为类型:该单位构成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情形。 违法事实:该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劳动用工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门人社劳监责字[2022]14号)》要求的期限报送劳动用工相关材料,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该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劳动用工相关材料,本行政机关对该单位下达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门人社劳监责字[2022]14号)》,该单位仍未在责令期限内报送劳动用工相关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义务人本人或利害关系人(例如:义务人的负责人或担保人等)对行政执行署各分署的执行命令、执行方法、应遵守之程序不服或其他侵害利益的情形时,应如何救济? 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行政执行署各分署的执行命令、执行方法、应遵守之程序不服或其他侵害利益的情形时,可以依行政执行法第9条规定,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分署声明异议。 分署受理声明异议后,会先进行自我审查,如认异议有理由,即应停止执行,并撤销或更正已为的执行行为。反之,如认异议无理由,则应于10日内加具意见,送行政执行署于30日内决定
土地确权登记可以收费吗?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收费是违法的!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惠农政策的要求,由政府组织的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不得收取调查测量费和登记费。任何随意收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咱们有权拒绝,也可以为此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的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2020年2月10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深州市通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公告(冀市监列严字[2020]第00155号)。 经查,深州市通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注册号:68R)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决定将深州市通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深州市通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的农房、土地存在哪些“利益隐患”?这17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如果你老家还有一块地、还有一间老房,那无论你在城里还是在农村都需要了解关于农房、农地的常见问题。只有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才不会在土地方面遭受利益的损失。 1.未经批准,在自家的责任田建房可以吗? 不可以
我接受武国军、袁凤兰、杨淑莲、孙维民的委托,依法担任其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不服驳回行政复议驳回决定案件的代理人,经过本案前期调查研究和法庭调查,我已经比较客观和全面的掌握了本案的案情,现根据事实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予以重视和采纳: 一、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没有在太平地村张贴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行政诉讼举证原则,被告应当承担对其作出行政行为承担证明其合法的举证责任,被告认定原告向其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法定期限,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一问题,被告所提交的所谓“张贴照片”模糊不清,无法与原件核对,无法证明被告主张的观点。 而本案中太平地村居住的其他公民出庭作证或提交书面的证言均证实从未见过所谓关于《关于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0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09]569号)的《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以说明政府部门并没有张贴过这样的公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龙生) 来源:昌图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字体: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