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上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实际,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促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1、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由于客观原因,政策性文件和工作动态信息更新较为全面及时,人事信息和政策解读等方面公开内容有些欠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与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渠道较为简单,目前仅是通过单位门户网和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工作信息。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宣传和培训等有效措施,提高全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2016年,我局无发生其他需要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