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在做好工作梳理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本级、本部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乡镇、街道年度报告应涵盖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数据,县直部门的年度报告应涵盖本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数据。年度报告应内容充实、数据准确。更多运用图片、图标、图解等表现形式、做到图文并茂,避免结构形式单一、可读性不强等情况。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位要在2019年3月25日前将年度报告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县信息中心邮箱,xyxxxzx@163.com。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开设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将集中展示各有关单位的年度报告,方便公众查阅。
编制并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的重要内容,已经纳入全县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和政府网站绩效考评等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数据统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公布工作。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展示,对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公布时间不及时、渠道不规范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二、县直单位(48个,名称按照2018年底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