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8年五一放假时间如下: 2018年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在放假期间,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我司实际情况,现确定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22年10月1日至10月6日,共计6天,10月7日正式上班; 尊敬的新老客户及全体员工: 您们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我司实际情况,现确定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6日,共计6天,10月7日正式上班; 疫情还未结束,防控不可大意,在节假日期间,请大家不扎堆、少聚集。时刻关注最新动态,遵守防疫规定,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预祝全体员工及公司所有合作客户国庆节快乐,阖家幸福!!
这是通瑞成立以来的第八个国庆节,是我到通瑞以来的第四个国庆节,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四年,这四年来通瑞给我了很多的成长和收获,这里的为人作风和工作态度让我呆得越久越不舍,也许就是领导的座右铭:“诚信是立业之本"的态度才让通瑞稳健走到现在,才让每位通瑞人都有一颗诚恳踏实的干劲,年轻积极的抱负心跟着通瑞一直努力下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早安排工作,重庆通瑞过滤设备现将2015年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15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公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与此同时,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也启动了开展“专精特新产业学院”的建设工作,高技能人才培养按下“快进键”。 当前,从整个就业和经济发展需求看,我国高技能人才总量仍然不足
中国政府网由国务院办公厅主办,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负责运行维护是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会议、考察、出访活动等政务信息,面向社会提供与政府业务相关的服务,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安徽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承办的省政府门户网站。网站是安徽政务信息公开和宣传安徽的重要窗口,是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是政府联系公众和企业的桥梁
发布时间:2022-12-29浏览人数:798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1月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1、放假期间,各分子公司、项目部、行政后勤等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您好!今年的10.1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的国庆节和中华传统文化节日中秋节的双节同庆,衷心感谢贵司长期以来对我们的支持和关注!在您的支持和信赖下,我们才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不断进步。 为欢度国庆中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20年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现将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安排如下: 2020年10月1日(周四)至10月6日(周二)放假调休,共6天。 其中:10月1日~10月4日为中秋、国庆法定假日,10月5、6日与3、4、10日的周末调休
随着民办教育的快速崛起,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民办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的基本方针、扶持政策、规范管理等作出了法律规定,我国民办教育法制建设迈出里程碑式的重要一步。 国务院2004年颁布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补充和细化了合理回报等规定,标志着民办教育管理体系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经集团董事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劳动节共放假2天,现将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2018年4月29日(星期天)正常上班;4月30日-5月1日休息2天,5月2日8:00准时上班。 生产一公司、二公司: 办公室后勤4月30日与5月1日轮休1天,生产车间5月份公休1天。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安全
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启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 2016年11月和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两年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河长制、湖长制在全国迅速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