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市国资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实际,扎实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结合上级要求,根据市属国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宁波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办法》,指导推动市属国企依法依规做好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发布工作。

一是做好市属国企人员招聘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通过国资委网站、公告、年鉴等及时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布年度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重大政策出台,按程序充分听取市属国企和专家学者等的意见。三是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结果公开。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结果公告提出要求。

通过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国企国资改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及时组织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大对国企“正能量”的发声频次和力度,畅通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加强国资委网站建设,规范发布流程,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