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
来源:开云在线官网(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浏览次数:29 11月29日下午,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非公党建指导员沈世所,开云在线官网(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尚红霞、何章龙、李其威等一行来到合肥市芜湖路街道商会党建引领阵地——金水坊文化产业园进行参观交流。金水坊文化产业园由旧厂房改造,建于2015年,园区设立党总支和党员活动中心。产业园党总支坚持以党建引领企业创新发展,先后获得“安徽省特色街区”“合肥市市级示范街区”、合肥市“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大陆著名主持人、演员当代作家、诗人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中国男演员辽宁大学讲师江苏省歌剧舞剧院演员山东省交通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黑龙江省电信电源维护中心主任边防支队乌后旗边防大队士官天津外国语大学讲师国民革命军少将师长原江苏省气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四川省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县)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天津市辐射环境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定西市安定区政府副区长湖北省公安县毛家港镇党委书记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副教授曾任中共安宁市委常委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副教授南昌市职业技能实训考核鉴定中心副主任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发展部副部长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硕导 魏巍是江苏省歌剧舞剧院演员,1976年5月出生。曾获来自文化部第九届文华奖"文华新剧目奖"、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大奖等。
苏佳,男,1987年10月出生,汉族,四川营山人,中共党员,宜宾学院法学院07级1班学生(2007.09-2011.06在校期间曾担任班长、法学院团总支副书记、法律协会会长等职)。 2011.6-2012.1,重庆法霖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助理。 2012年1月公招进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任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员额法官),三级法官
(2022年8月30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范 苇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 静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开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劲松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继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叶玲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军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国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全 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范昌文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盛 千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周 湛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葛筱立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杨 文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 林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军华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爱民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 静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 权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殷 芳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时中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杜坚松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周 琳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劲松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人员名单(十三届五次)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表决通过: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广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审判员王国维,均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九条规定,王广华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王国维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相应免除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杜泽人民法庭创建于1954年。现有在编干警5人,聘任制工作人员3人。其中副庭长2人,助理审判员1人,书记员3人,驾驶员1人、法警1人
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谷守先简历: 谷守先,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河北丰润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5年8月至1993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93年5月至2000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 2002年5月至2009年11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翻译室主任、审判员(其间:2004年7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9年11月至2011年8月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 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 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6年2月至2020年2月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其间:2017年2月晋升一级高级法官;2020年2月免去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 2020年3月至今 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吴瑞贤)11月5日安徽至德传统文化研究院党支部在党建620会议室,进行了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由党支部书记吴瑞贤主持。安徽省政府原咨询委咨询员、研究院高级顾问吴子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吴远阔;安徽交通学校原校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吴文渊及支部到会党员、积极分子,分别就学习、宣传、贯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国共产**程》谈了学习体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4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26日起施行。 会议通过,自2018年4月26日起施行) 为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就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审限的规定
1988年生,浙江奉化人。于2010年和2013年先后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士和刑法学硕士学位,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现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学院专任教师,法律系副主任,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律师法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