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
第一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亲自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应予退学
主旨:有关“行政院所属各机关聘雇人员给假办法”(以下简称给假办法)所定生理假并入病假之计算及陪产假3日之请毕期间一案,请 查照转知。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3年11月18日总处培字第1030053793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性别工作平等法”(以下简称性平法)第14条第1项规定:“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全年请假日数未逾三日,不并入病假计算,其余日数并入病假计算
学生每次补习时必须携带手册回来, 以便导师记录每天上课之情况; 放学回家后, 由家长查阅及签署。 功课记录 学生必须完成导师安排的功课并由家长签署。 请假手续 学生事假或病假必须由家长亲自致电本校告假, 学生因事请假、病假或缺席,堂数不得顺延及补堂
本文摘要:昨日深夜,徐晓冬再次改版微博宣告:现在公布第二条消息!我将5月7日,周日上午9:30在洋桥天路蓝图大厦,全球公布,我将发布,造假事宜决定!赛事平台,转播,视频,直播,合作事宜。青睐合作。 在这条微博之前,徐晓冬还放了一条:我拒绝接受这些武林大佬的挑战!我再说一遍,我在打的是骗,传统武术当中的假!如果你们这些人都来打我,我忽然感觉,好车祸,我在造假你们反应这么大,怎么会你们都是骗的? 昨日深夜,徐晓冬再次改版微博宣告:现在公布第二条消息!我将5月7日,周日上午9:30在洋桥天路蓝图大厦,全球公布,我将发布,造假事宜决定!赛事平台,转播,视频,直播,合作事宜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构建积极向上的公司环境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公司员工身体健康检查安排在七月第一周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为了此次体检能顺利进行特安排2022年7月8日(星期五)、7月9日(星期六)两天进行交错体检.因安排交错体检各位同事请合理安排时间及工作分配. 1)体检前三天请注意饮食不吃高脂、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体检前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保证充足睡眠; 3)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 4)不要化妆装饰会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 5)体检者体检前应对口腔、鼻腔、外耳道进行清洁; 6)戴眼镜者请佩戴有框眼镜前往; 7)女性妊娠期间或者备孕则不适宜做x线检查\呼气试验; 8)抽血后立即压迫针孔三分钟防止出血勿揉局部; 9)体检时切勿隐瞒病史以防漏诊。 4.因事假、病假、出差未归同事;体检时间自行安排
期间请过五天事假,并且该企业是单休制度。入职后该企业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提出离职后,企业管理者说刨去请假和周日休假,我工作不满30天,所以不给开工资,并且说这是他们企业的自行规定,而当初我入职时该企业并未提供合同或者说明相关规定,请问该企业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该如何**? 你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4月18日期间在用人单位处工作,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必然也未给你办理和缴纳各项各项社会保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当日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用工当日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工超过一个月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用工超过一个月之日起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另外,工作时间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定为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应有补偿
科学的排课和合理的运用学院教学资源,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为了使我院的教学组织与教学运行过程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和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和学院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自本(110)年5月5日起,基于防疫需要,各级机关(构)学校人员如有接种疫苗需求之请假规定如下: (一)自接种之日起至接种次日24时止,前往接种疫苗及接种后若发生不良反应者,得持凭疫苗接种纪录卡请疫苗接种假,免具就诊或其他证明请假。 (二)疫苗接种假乃为防疫应变紧急处置之特别措施,各机关(构)学校不得拒绝,且不得影响考绩(核)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疫苗接种假不予支薪。 (三)如因接种后不适而无法工作之天数,超过核给疫苗接种假天数,回归各类人员所适用之请假规定,其所请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数及考绩(成、核)计算
2012年7月25日,广州一日资公司员工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资料不齐全被告知要求补齐材料,2012年8月2日再次提出申请该委于当日受理,仲裁请求:1、依法支付克扣的工资;2、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02年5月x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任营业部总务,XXX年后任会计一职,入职时待遇XXX元/月,2011年待遇为xxx元/月,2012年待遇为xxx元/月。入职后2002年5月15日——2006年共签订过一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次,2007年4月x日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4月第二次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1年4月x日第三次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主旨:有关“行政院所属各机关聘雇人员给假办法”(以下简称给假办法)所定生理假并入病假之计算及陪产假3日之请毕期间一案,请 查照转知。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3年11月18日总处培字第1030053793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性别工作平等法”(以下简称性平法)第14条第1项规定:“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全年请假日数未逾三日,不并入病假计算,其余日数并入病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