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征
本文摘要:北京3月25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公告明确,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公告规定的减税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公告印发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征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南方日报讯(记者/马立敏)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幼儿园、低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帮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广州民办幼儿园、低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可享受金融扶持、减税降费、减轻租金和“五险一金”负担、稳定用工方面的优惠待遇。 《通知》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减轻租金和“五险一金”负担优惠对象包括哪些?《通知》指出,扩大优惠范围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为扩大纳税服务,国内营利事业、机关、团体及执行业务事务所于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可利用电子凭证自109年4月28日起至6月30日止,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查询108年度所得资料,或委任代理人代为查询。 一、自行查询者: 1.营利事业持经济部核发之工商凭证IC卡或机关、团体及执行业务事务所持国家发展委员会核发留有统一编号资讯之组织及团体凭证IC卡查询。 2.独资、合伙组织之营利事业,除可利用前揭规定之工商凭证IC卡查询外,亦得以所得年度结束日(108年12月31日)税籍登记之负责人所持有内政部核发之自然人凭证,或已申办“健保卡网络服务注册”之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凭证查询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为鼓励民众购买电动车,达成节能减碳目标,于114年12月31日前购买完全以电能为动力之新电动小客车,依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3规定,完税价格在新台币(下同)140万元以下部分,免征货物税。 该局进一步说明,电动小客车完税价格如超过140万元,超过部分除依同条例第12条第4项规定按小客车税率减半征收货物税外,如民众汰换旧车购买新电动小客车,且符合同条例第12条之5规定,亦可适用减征新车货物税(5万元为限)之优惠。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疑问者,可拨打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查询,或迳向各地区国税局、分局或稽征所洽询,国税局将竭诚提供咨询服务
土地被拍卖,仍可适用优惠税率课征土增税!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基隆市税务局表示,土地遭法院拍卖时,土地所在地税捐稽征机关会发函辅导民众,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时,请检附建筑改良物证明文件(建筑物使用执照或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影本,或建物勘测成果图、建筑改良物勘查结果通知书)及户口名簿影本相关证件,申请改按自用住宅用地10%优惠税率课征土增税。 又如符合作农业使用之农业用地移转不课征土地增值税或以2000年1月28日当期公告土地现值为原地价课税、公共设施保留地免税、重划后第一次移转减征土地增值税等要件者,可检附农业主管机关核发之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土地登记簿誊本或都市计划使用分区证明文件;重划负担总费用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农地不课征土增税、以2000年1月28日当期公告土地现值为原地价课税、公共设施保留地免税、重划后第一次移转减征土增税。 基隆市税务局进一步说明,收到通知辅导函次日起30日内,仍未提出申请者,依法将不得申请
5月乘用车环比增长三成 新能源汽车销量吸睛5月,汽车市场逐步回暖,经乘联会初步统计,5月全国乘用车市场零售135.4万辆,同比下降17%(降幅较上月同期收窄17个百分点),环比增长30%;全国乘用车··· 中国汽车供应链大会本月27日武汉启幕人民网武汉6月11日电 6月10日下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付炳锋宣布,6月27日—29··· 新增指标、可享补贴各地出台汽车消费刺激政策随着“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的政策的出台,各地的汽车消费鼓励政策也接踵而至。业内人士预测,汽车行业即将迎来一轮“爆发式”增长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