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将我市工伤保险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从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按照费率浮动办法确定的用人单位费率自下年度的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年度调整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 确定工伤保险2020年度调整为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共8个月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公益性岗位吸收就业困难者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招聘人数,在相应期限内支付社会保险补助金和岗位补助金。社会保险补助金标准是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社会保险补助金基数按区人社会局当年发表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023年以来,河北、安徽、贵州、青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据中新经纬统计,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达到2590元,深圳和北京分别为2360元和2320元,广东为2300元
说明: “个人信息查询”给上网者提供了一个快速方便地查询自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及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信息的窗口。 你可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查询到各类社会保险的缴费和记帐情况,或使用个人密码查询自己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便于你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你没有成功查询到自己的个人帐户,请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需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养老信息、协保信息,请到单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联系; 2、如需查询失业保险信息,请到户口所在地区县职介中心(失保窗口)联系; 3、如需查询劳动能力鉴定情况,请到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联系; 4、如需查询求职匹配信息,请到就近的区(县)职介中心联系; 5、如需查询非正规劳动组织信息,请到非正规劳动组织所在地的区(县)非正规劳动组织载体管理机构联系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全县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我单位拟实施纪念地陈展设施维护项目,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在本市范围内,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参加投标的企业应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有类似项目经验,并能提供成功案例。 1.项目内容:对龙华烈士陵园龙华革命烈士纪念地内的展陈设施进行清洁、维护,包括泰山石(含水晶玻璃展示板)、铜雕(共9处),露天展板及护栏等,确保展项完整,保障观众的参观体验
2月27日,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和税务局联合出台战疫新政,阶段性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免征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业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核定和缴费业务,也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免收滞纳金
2月27日,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和税务局联合出台战疫新政,阶段性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免征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业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核定和缴费业务,也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免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