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全县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各项调查活动。

(九)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和统计事业费;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一)开展统计研究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承担上级安排的统计科学学术交流合作项目。

1、组织开展各类常规统计报表工作,如实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2、组织实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摸清“家底”,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翔实依据;

3、组织开展“四上”企业月、季联网直报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村级农民人均纯收入“升级晋档”监测统计;

5、开展县域经济、果业、设施蔬菜、文化产业、服务业、交通能源、房地产、妇儿、劳动力、科技等38项专项监测工作;

6、加强对部门统计和各镇统计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7、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

8、加强统计教育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1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8人。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3.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3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3.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3.1万元,较上年增加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1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10501)359.9万元,较上年增加47.9万元,原因是增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2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脱贫攻坚普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所以办公费及差旅费增加。

(1)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59.9万元,较上年增加 47.9万元,原因是增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1)359.9万元,较上年增加47.9万元,原因是增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缴费;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2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脱贫攻坚普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所以办公费及差旅费增加。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6.1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55.0%),减少的主要原因积极贯彻节约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4.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行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普查办公室一辆轿车在2019年8月到报废年限,已做报废处理,所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 55.38万元。全部为办公家具及普查专用设备。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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