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三部门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惠及我市近16万户参保单位,预计今年2月—6月,减免社会保险费将超过130亿元,其中,2—3月已落实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社保费40.72亿元。 南京磐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的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省高新技术企业
近日,浙江省出台《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 根据通知,此次延长政策具体内容为: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免征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至6月。同时,此次通知也将社保缓缴的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底
即日起,企业可通过网上申报2019年度的失业保险费返还(原名为“稳岗补贴”)。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为2019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其中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标准提高到2019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南方日报讯(记者/马立敏)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幼儿园、低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帮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广州民办幼儿园、低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可享受金融扶持、减税降费、减轻租金和“五险一金”负担、稳定用工方面的优惠待遇。 《通知》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减轻租金和“五险一金”负担优惠对象包括哪些?《通知》指出,扩大优惠范围
广西2020年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已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缴费基数最低调整为7092.24元全年,最高为37846.8全年。因疫情影响,2020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按照2019年度最低标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通过微信、自助设备等多种方式缴纳。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与2019年保持一致为2955.1元/月
必威精装版App对工业工程校企合作实验室项目(第三次)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必威精装版App工业工程校企合作实验室项目(项目编号:2019-22-1601)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最近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涉及以上内容的可按管辖权限到省、市、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合作市社保中心根据国家和省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部署及要求,依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共同确定了第四批(15户)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划型名单,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弄虚作假提高减免标准等问题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电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划型结论有异议的,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提交《申请变更企业划型承诺书》进行复核,我中心将按规定进行复核,复核后确定新的划型结论,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再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