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在我国,劳动部于2001年4月正式推出《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并将心理咨询师正式列入《中国职业大典》。2002年7月,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项目正式启动,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每年举办两次,分别是5月和11月。 2017年,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考试认定取消,已获证者仍有效
加班费是指劳务派遣劳动者因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而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8小时,超过8小时的按加班计算。企业正常加班费为正常加班工资的1.5倍、周六加班工资的2倍、节假日加班工资的3倍
5月6日,“金平果”首次发布高职专业排行榜,包括全国1429所高职院校19个专业大类、99个专业类和731个专科专业的综合实力分布情况,并对全国各地区、各高职院校的专业总体实力进行了评价和分析。其中,我院婚庆服务与管理专业在高职分专业竞争力排行榜上排名第一! 我院婚庆服务与管理专业秉持“合和之礼、爱亲之情”的婚庆专业教育理念,培养具有人文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掌握婚俗学问和婚礼服务常识,具备从事婚礼服务专业能力,能从事婚礼策划、婚礼主持和婚礼影像等服务性、技术性和管理性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本专业为全国高校首设专业,填补我国婚庆行业复合型、技能型高等专业学历教育人才培养的空白,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引导委员会婚庆专业教学引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本专业
7��24Сʱ�������� 2015年10月公司通过了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 2015年10月公司通过了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合格证书;检验检测能力已达近百种;2016年3月通过了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乙级资质证书;2018年2月获得微生物实验室认证认可。可面向全市范围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 天津市天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座落在天津市 天津市天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座落在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园,公司前身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警备区锅炉检验站,1998年10月“军转民”之后重组为专业从事无损检测工作的“第三方”公司。公司秉承军企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的优良传统
导读: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互联网+留学服务”平台整合建设及上线试运行情况。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 2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互联网+留学服务”平台整合建设及上线试运行情况。据了解,“互联网+留学服务”平台已整合建设完成,国家公派留学派出服务、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存档服务和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已全部上线运行,留学服务实现“一网通办”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人事代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同学们的报到证以前是叫做派遣证,从这个名字的变化大家就可以感觉到就业方式的变化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现在,此类案件开始多起来,仅几个月厦门某法律援助中心就结案了几十件。 “这些都是因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而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子,有几十件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上诉请求: 一、裁定撤销(2010)越法立民初字第9号《民事裁定书》;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上诉人因到广东省政府**被当值保卫人员多次殴打和打伤一事,起诉广东省人民政府人身侵权赔偿一案,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依法应该受理。 本案被告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2项的规定,应该由中级人民管辖
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工资80%,能否补差额? 2016年6月7日,李某入职某设备制造企业,任财务部职员,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规定试用期工资每月为224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3200元(其中基本工资2800元、补贴400元)。 2016年10月8日,李某与企业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