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其可以采用哪些执行措施?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妨害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就属于在征信系统记录的强制措施。黑名单信息包含被执行人的姓名、户籍地、身份证号、护照和军官证,被纳入 “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能购买机票,不能购买卧铺火车票,同时将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境
赵红梅:《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 《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的定位是:将一国之法律分为公法、私法与社会法三大法域,以此为基点,对其中的两大法域——私法与社会法做基础理论层面的比较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构造出第三法域之社会法的基本理论范式。大陆法系关于私法与社会法关系的既有研究,就基础理论层面而言,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呈停滞不前的状态;当下,多为针对某一法律部门或法律制度的具体性研究。《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的价值在于:揭示出在私法与社会法中,“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法律关系主体之权利、义务与责任及诉讼程序均有本质性区别;据此,才形成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域,需要确立两套不同的基本理论范式,以具体指导人们的法律实践
蒲帅军是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贡溪乡人。1998年5月,他在乡里开了个小商店做生意。2000年4月9日,蒲帅军在张有辉的批发店购进一批价值7000余元的货物,因货款不够,蒲帅军付了3000多元的货款后,打了一张3200元的欠条,注明1个月内付清
本院受理原告林嘉伟诉被告林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起诉状(诉请: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2000元,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按24%/年计算,自2018年12月5日起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10月4日;2、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4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
朱琳琳于2003年在澳门律师公会注册为澳门执业律师,于2016年加入“黄显辉律师事务所暨私人公证员”为兼任律师,她现职澳门大学法学院的高级导师,任教债法、民事诉讼法及行政法。于2020年1月获广东省司法厅授予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律师执业资格,并兼任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澳门律师。 朱琳琳于1995年完成澳门理工学院中葡翻译及口译课程,于2001年在澳门大学法学院取得葡语法律学士学位,于2007年取得澳门大学法学院葡语法律硕士学位,于2020年取得澳门大学法学院哲学博士学位
本科以上文凭14们法律课程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
上列当事人间请求损害赔偿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应由被告乙○○、丙○○、甲○○本人承受诉讼,续行诉讼。 一、按满18岁为成年。于民国112年1月1日前满18岁而于同日未满20岁者,自同日起为成年,109年12月25日修正之民法第12条及民法总则施行法第3条之1第2项分别定有明文
本文关于民事诉讼法第176条,上诉案件的审理问题。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要开庭审理的,如果法院经过了阅一审卷、询问当事人、调查取证后,当事人又没提出新证据和事实的,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但是实践中,没有二审法院敢不开庭,因为上述条件太难做到了,或者说有那工夫,还不如开庭去呢。 不少当事人反映自己的案件的二审,怎么最后签了个询问笔录、调查笔录、甚至还有谈话笔录的……后直接等了段时间,二审裁判结果出来了,是不是程序有什么问题?要注意这个笔录的形成是不是开庭后形成的,如果是,那也算开庭审理的
近日,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启动,标志着广西首次启用“定制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邮政特快专递送达仲裁文书。 近年来,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剧增,市仲裁院每年处理的案件均超过5000件,2017年甚至达到历年同期最高的6189件,约占全区处理总数的1/3。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向当事人邮寄送达的仲裁文书日益增多,且部分当事人在外地,仲裁文书送达难、送达慢问题日渐凸显,给当事人及时参加仲裁活动及仲裁机构及时结案带来困难
租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的规定,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有约定的除外。当然,如租赁合同的村的物是不动产,则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处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13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