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六条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金门县地政局网站上刊载之所有内容,除著作权法规定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如法律、命令、公务员撰拟之讲稿、新闻稿等--请参考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外,其他包括文字叙述、摄影、图片、录音、影像及其他资讯,均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上述不得为著作权标的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欢迎各界广为利用。 三、本网站资讯内容受著作权法保护者,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应取得该著作财产权人同意或授权后,方得利用
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1. 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的工资,企业应当如何发放? 答:首先,要明确国务院办公厅决定春节期间延长的三天假期,属于休息日而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企业安排劳动者上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2. 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的工资,企业应当如何发放? 答: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于2020年1月28日发布的《关于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必须的行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