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于
政治献金法第30条第1项第4款但书及同条第2项规定适用疑义一案。 一、查97年5月13日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并案审查本法修正草案,针对立法委员所提修正动议,本部代表曾表达“已善尽查询义务者不在此限”之除外规定,可增订于本法第25条及第30条,至于第15条则不能增订之意见,系考量第15条规定第7条第1项第7款至第9款有关外、陆、港资捐赠不得返还,应办理缴库,如规定已尽查证义务者,排除适用,形同允许受赠者将外、陆、港资捐赠返还,自有未洽。至于外、陆、港资以外之违法捐赠,第15条规定得于收受后1个月内返还;逾期或不能返还者,应于收受后2个月内办理缴库
公立就业服务机构为促进失业之被保险人再就业,得提供就业咨询、推介就业或参加职业训练。 前项业务得由主管机关或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委任或委托其他机关(构)、学校、团体或法人办理。 中央主管机关得于就业保险年度应收保险费百分之十及历年经费执行賸余额度之范围内提拨经费,办理下列事项: 一、被保险人之在职训练
1935年生于广东省茂名县。早年师事水墨画名宿赵少昂先生。并于1970年,受中国文化大学之邀担任教职至今,曾两度出任美术学系主任行政工作,作育英才,不遗余力
暂行安置,本法未规定者,适用或准用保安处分执行法或其他法律之规定。 于执行暂行安置期间,有事实足认被告与外人接见、通信、受授书籍及其他物件,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且情形急迫者,检察官或执行处所之戒护人员得为限制、扣押或其他必要之处分,并应即时陈报该管法院;法院认为不应准许者,应于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撤销之。 前项检察官或执行处所之戒护人员之处分,经陈报而未撤销者,其效力之期间为七日,自处分之日起算
内政部户政司万维网已增设“电子迁徙纪录证明书申办作业”,请各需用机关配合采用电子迁徙纪录证明。 为落实E化政府,鼓励民众以网络代替马路,省却民众奔波请领之不便,自110年6月27日起,民众得以自然人凭证于内政部户政司万维网([URL])线上申办电子迁徙纪录证明书。需用机关得于上开网站之“电子迁徙纪录证明书申办作业”→“电子迁徙纪录证明书验证作业”项下,选择被验证之“电子文件档案”或输入“电子迁徙证明书检查号”验证,以确保该电子迁徙纪录证明书资料正确性,请各需用机关配合采用电子迁徙纪录证明
原住民与原住民结婚所生子女,取得原住民身份。 原住民与非原住民所生子女,从具原住民身份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传统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份。 前项子女未成年时得由法定代理人协议或成年后依个人意愿取得或变更,不受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及姓名条例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之限制
(第卅二届理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修正) 第一条 本会每年设置铸造工程奖章一枚,颁赠本会入会已满两年之会员中合于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铸造学术上、工业上有显著之成就者。 (二)主办铸造工程、学术、教育机关或工程建设对于国家、社会、工业有重大贡献者。 (三)在铸造工程技术上有特殊成就者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日前接获高雄市左营区李先生来电询问:2010年时曾出售自用住宅,并于办理2010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已列报财产交易所得,如再重购自用住宅,是否有相关扣抵规定? 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出售自用住宅之房屋所缴纳该财产交易所得部分之综合所得税额,自完成移转登记之日起2年内,如重购自用住宅之房屋,其价额超过原出售价额者,得于重购自用住宅之房屋完成移转登记之年度自其应纳综合所得税额中扣抵或退还,但原财产交易所得已依所得税法规定自财产交易损失中扣抵部分则不在此限。 时逢5月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高雄市国税局特别提醒民众,善用税法规定之各项减免或扣抵规定,将可为您轻松节税。
司空顾和与时贤共清言,张玄之、顾敷是中外孙,年并七岁,在床边戏。于时闻语,神情如不相属。瞑于灯下,二儿共叙客主之言,都无遗失
团体协约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之规定者,无效。但其规定并不以之为无效者,不在此限。 团体协约得约定下列事项: 二、企业内劳动组织之设立与利用、就业服务机构之利用、劳资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之设立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