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奥山光谷世纪城1栋606室(光谷总部)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未来城D座2301室(洪山分部) 关于白条入账的两个涉税问题! 去年报销了10万元未取得发票的白条,今年汇算清缴如何调整?申报表填报在哪里?情况一:若是去年入账的白条属于允许扣除的费用,则汇缴无需纳税调增。比如属于支付给自然人的.. 去年报销了10万元未取得发票的白条,今年汇算清缴如何调整?申报表填报在哪里?情况一:若是去年入账的“白条”属于允许扣除的费用,则汇缴无需纳税调增。比如属于支付给自然人的每次未超过500元的费用,按照28号公告取得了合规的收款凭证允许税前扣除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市综函〔2016〕12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经研究,现将有关完善建筑业企业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建市综函〔2016〕122号文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下列时间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以及企业、人员和相关诚信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部门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通报信息及时录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完善诚信数据的录入和报送工作。 (二)2017年3月1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以及企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省一体化平台,特别是2012年以来的建筑工程和2007年以来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数据完善齐全地录入
这个问题非常好,其实也是在问辩护律师能做哪些工作。 第一、先看我国法律给辩护律师的定位: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的定位就是在法律框架内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提出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新规定的内容。此前的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并无该内容[1]
近日,安徽亳州一名男子在朋友圈吐槽交警被拘引发热议。对此,1月13日,@亳州公安在线 发布通报称: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奶奶的腿,接个小孩停十分钟一百。” 据北京日报报道,关于对“辱警”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近日,安徽亳州一名男子在朋友圈吐槽交警被拘引发热议。对此,1月13日,@亳州公安在线 发布通报称: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奶奶的腿,接个小孩停十分钟一百。” 据北京日报报道,关于对“辱警”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江苏省总工会今天发布**预警提示,提醒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当前重大疫情条件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从以下3个方面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一是维持劳动关系稳定,依法续延劳动合同。人社部此前明确规定,防控疫情期间,对于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到岗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单方裁员,以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据此,用人单位应尽可能采取适当措施,保持劳动关系稳定
内容:高新区王先生:今年7月,我家保姆刘女士给我家擦窗户玻璃时,不小心从梯子上滑落摔伤,我是否应对此承担责任?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王焕章: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雇主与保姆、小时工、家教等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受伤,雇主承担责任的前提是雇主有过错。 本案中,你雇佣刘某从事保姆工作,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
中建三局绿**司赤壁万津实业电子玻璃生产基地项目为300余名农民工免费提供量血压、内科等体检项目。 我国即将进入流感季,为确保全国流感医疗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11月1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年版)》(下称方案),此方案对今冬明春流感的诊断和治疗,给出了权威建议。在《方案》推荐药品中,如连花清瘟 杨云彦对艾哈桑·布哈利法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省省情和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