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指南将根据会计改革发展情况和实务需要,适时调整更新。 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
本文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约的保险人行使代位催促赔偿金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准日的国家发改委》月底2014年10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6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约的保险人行使代位催促赔偿金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准日的国家发改委》月底2014年10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6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25日法释〔2014〕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约的保险人行使代位催促赔偿金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准日的国家发改委(2014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12月26日起实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海事诉讼中保险人代位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准日涉及法律问题的批示》(沪高法〔2014〕89号)收悉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a号】法释〔2015〕16号【发布日期】2015-07-20【生效日期】2015-07-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司法解释【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5〕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7月20日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15〕17号【发布日期】2015-07-20【生效日期】2015-07-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司法解释【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2010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15〕12号【发布日期】2015-06-01【生效日期】2015-06-0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司法解释【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6月1日 为正确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畦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 (2021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7项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十二条第二款。 二、将第四十条修改为:“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土地使用权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发展改革、水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建设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可以依职权或者申请启动用地报批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许达哲 2017年12月28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 近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汽车表面涂装、印刷业和家具制造业等三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述标准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湖南省上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空白,为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提供了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26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经过海选、复赛和决赛,从企业组和创客组中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另有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6家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现予公布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现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盐城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盐师院〔2021〕91号)和《盐城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盐师院〔2021〕125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2022年秋学期第1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2022年资产清查中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的一批老旧设备及家具进行报废处置,合计3482件,账面原值7465914.54元,处置资产明细清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省教育厅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处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已于2012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8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破产清算程序的请示》(〔2012〕黔高研请字第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转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2020年第4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优化锅炉安全监管措施,市场监管总局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等9项锅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合修订,形成《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现予批准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协会秘书处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32号(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B室) 联系电话:022-23366206 022-23368596(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