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药口服固体制剂混合均匀度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2年第19号) 为指导化药口服固体制剂混合均匀度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的研究,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化药口服固体制剂混合均匀度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为指导化药口服固体制剂混合均匀度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的研究,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化药口服固体制剂混合均匀度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为规范涉企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根据国家、省关于建立收费目录清单的工作要求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经梳理,现予公布《深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清单》包含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具体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文件、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收费单位、收费标准等,各单位应严格按《清单》规定收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委将根据政府定价目录和价格管理政策的变化适时进行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已经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第19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区划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
根据《天堂中文www官网最新版重新开放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初评,学校审核,王仙鹏等447位同学拟定为仁济学院(校级)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名单见附件1),韦晨研等111位同学拟定为仁济学院(校级)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名单见附件2),仁19全科1(3)等10个班级拟定为仁济学院(校级)2021—2022学年“重点建设班集体”(名单见附件3)。 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7日前向仁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7-86699548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年2月27日由较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为依法正确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前列条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管辖法院
根据《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渝建发〔2011〕46号)、《关于<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的补充意见》(渝建〔2015〕44号)和《关于开展第五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渝建〔2017〕389号)的规定,经第五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全委会综合评议,确定了汤桦等10名同志为第五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人选(具体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3日至12月1日(1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疑义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间以实名方式向 “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5号)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中国药品检验总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修订版)的通知》(琼教发〔2022〕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确定我市2022年秋季学期教育特惠性学生资助第二批拟发放名单如下,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特别是帮扶联系人、补助对象)认真核对,如有问题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反映。 公示期限:11月4日至11月13日(10天) 联系地址: 儋州市教育局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资助管理科) 附件:儋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教育特惠性学生资助第二批拟发放名单(公示版)
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1〕138号)等规定,海宁宇力袜业有限公司等59家企业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综合考评、公示,现予公布(详见附件1)。同时,有3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变更企业名称(详见附件2)。 2022年,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抽查,对150家二级、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标准化运行管理体系进行复核,其中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不合格的有6家(详见附件3),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不合格的有17家(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