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年12月14日十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2022年12月14日十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和《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我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4〕101号)的部署,我厅组织了2014年度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和已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共向我厅申报了714项教改项目、682项结题报告,经组织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我厅确定201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689项,其中,公共英语项目65项,委托研究项目3项;已立项的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的679项,未通过的3项。现予公布(见附件1、2)
依据《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134号),我局组织制定了《药包材申报资料要求(试行)》和《药用辅料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药包材、药用辅料已与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关联申报的,如在药品上市申请阶段发生变化,药包材、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及时通知药品注册申请人,并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相关补充资料,附药包材、药用辅料《受理通知书》,无需重复关联申报。 二、药包材、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等发生变更时,其生产企业应开展研究并及时通知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应及时掌握药包材、药用辅料变更情况,并按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研究和评估,对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包材、药用辅料变更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报药品补充申请,对不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包材、药用辅料变更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补充申请第36项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2号)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于2006年12月28日经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得悉,《_______环境护卫税法》已经发布。其核心内容如下: 1、《_______环境护卫税法》已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在_______领域和_______管辖的其他海域,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消费运营者为环境护卫税的纳税人,应当根据本法规定缴纳环境护卫税
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生物质能源形式,生物柴油产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之一,为了体现国家鼓励精神,各级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本人在此希望能将我国现有的各种与生物柴油产业相关的政策进行汇总,供大家学习参考。 整体来看,相关政策可以分为国家大政方针、行业发展指南、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相关行业政策、相关投资政策等等。 国家大政方针:以2006年1月1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为第一,以2014年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为最新,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已于2017年6月2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要求,为鼓励新药上市,满足临床需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允许同步开展I期临床试验,取消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已在境外注册,或者已进入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要求,预防用生物制品除外。 二、在中国进行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完成后,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药品上市注册申请
根据《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北海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社发〔2018〕144号)和《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北海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人社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广西众创空间联合会)对申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城创业孵化基地进行了评估和实地核验,并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第三方机构召开评审会评议,拟认定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城创业孵化基地为北海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 如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779-2057027)。
核心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0000元至80000元以上、200000元至400000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仅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2次会议、2013年10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8日起施行。 (2013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2次会议、 2013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抢夺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经资格初审,蒋森、李津、檀小燕、张晓虹、叶梁潇、金冶倩、储雪燕7人符合宁波图书馆-综合文字岗位公开选聘资格条件,现予公布。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选聘人员于2023年2月4日(周六)上午9:00-12:00期间携带公告规定的材料到宁波图书馆新馆四楼会议室(地址:鄞州区宁穿路2100号)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