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
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一、 利用成立多家企业分散收入,以适用扩大书审规避查核。 二、 跨辖区设立关系企业,以规避稽查。 三、 适用扩大书审企业将取得之凭证转供其他关系企业列报成本及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或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一、申办时间:106年12月1日起至107年1月2日截止。“逾期者视同放弃” 二、申请减免学杂费对象及所需证明文件详如申请表。 所得总额不得超过新台币二百二十万元,计算成员为,未婚:学生本人及父母;已婚:学生本人及配偶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各类企业均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征缴范围。与派遣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派遣企业,也负有此项法定的义务。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发生的工伤风险,应当在派遣合同中约定派遣企业依法为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从十堰市人社局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参保应具备条件包括劳动年龄段内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那他们这些人如何办理社保呢?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大家跟随随便吧社保小编一起来了解。 2、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
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如何核算?能不能计提折旧?据笔者了解,这类问题在中小企业当中比较普遍,如不能准确核算,将影响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计提折旧额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为此,笔者提醒相关企业对此要十分重视。 那么,企业要准确核算建造固定资产,需要把握哪些重点呢? 第一个重点是要准确地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充分体现土地价值,根据“分级负责、权责一致、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的指导思想和“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下放至区级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由区级政府和各管委会负责土地成本核算。二、工业用地及划拨用地的土地收支管理全部下放至区级政府和各管委会,其他土地出让收入按所属行政区实行市、区两级30:70分级入库。市级政府负责计提住房保障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资金、省提留市级分成部分;区级政府和各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成本、征地管理费、失地农民社保、水利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省提留区级分成部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