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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取得餐饮票,相关涉税知识要注意! 餐饮服务发票在公司日常经营中随处可见,招待客户、员工出差等,都会发生餐饮费用支出。那么,公司取得餐饮服务发票后,税务处理上需要注意什么?今天,就让申税小微和您一起学习一下餐饮服务发票的涉税知识吧。 取得的餐饮服务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放弃免税、减税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免税、减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资金部 中国税收、税务质监总局第50号令)第二第十六条规则,缴税人销售额货物运输 并且应税劳务费适合免征和提升税规则的,行停止免征和提升税,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则交纳和提升税。停止免征和提升税后,36六个月内禁止再学生申请免征和提升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 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核定征收有哪些形式,核定征收比例是多少? 企业什么情况下会出现税务异常,如何补救? 问:请问季度货物销售额5万,应税服务销售额6万,还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按照上述规定,您公司季度货物销售额5万,应税服务销售额6万,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记者2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已下发公告,对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目前相关准备已进入最后倒计时。 根据公告,为确保首期申报顺利完成,延长了纳税申报期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为加强企业全员对“营改增”的理解和认识,更好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变化,2016年5月11日下午,建投企业邀请安徽华普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企业开展“营改增”培训。建投企业全体员工参加培训
企业无偿提供工业性劳务或服务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 工业性劳务包括工业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第四条同时规定了“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形: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现将有关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