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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及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变卖之货物,如纳税义务人于海关变卖前,申请按实际滞报日数或滞纳日数缴纳滞报费或滞纳金,补办报关或缴税手续提领者,海关得准自收文之翌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应办手续提领,逾期仍按规定变卖。 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所定必要之费用,按下列所定次序扣缴之: 前项应扣缴之滞报费按二十日计算,滞纳金按三十日计算。 进口货物不依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期限报关者,自报关期限届满之翌日起,按日加征滞报费新台币二百元
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对香港、澳门居民或法人著作之保护范围,释示如下: 一、 按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对于香港居民或法人著作之保护范围原为:(一)七十九年八月一日以后完成之香港居民或法人之著作,(二)七十九年八月一日之前未发行之香港居民或法人之著作;对澳门居民或法人著作,原为自八十九年九月十四日起予以保护。 二、 前述港澳居民或法人著作之保护范围,自我国于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起,在台湾地区得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原不保护之部分,纳入保护。其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未受保护之港澳著作,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依著作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之一规定,应受回溯保护;另利用人合于同法第一百零六条之二及第一百零六条之三过渡条款规定者,得主张该等过渡条款之适用
行政院卫生署于102年7月17日预告食品添加物修正草案,除订定焦糖色素于各类食品之使用限量外,并于其规格标准中,针对各类型焦糖色素,订定重金属、4-甲基咪唑(4-MEI)等衍生物之限量,以维护民众健康。 依焦糖色素之制程可分为四类,其中第三类及第四类焦糖色素可能于制程中生成4-MEI,因此本次修正草案,特别在规格标准中针对第三类焦糖色素之4-MEI含量规格订为200 mg/kg以下,第四类焦糖色素4-MEI含量规格订为250 mg/kg以下,此与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及纽澳等国际间法规均一致。此外,并参考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之规定,就第三类及第四类焦糖色素订定在不同食品之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
台大位居世界顶尖大学之列,为永久珍藏及向国际展现本校丰硕的研究成果及学术能量,图书馆整合机构典藏(NTUR)与学术库(AH)不同功能平台,成为台大学术典藏NTU scholars。期能整合研究能量、促进交流合作、保存学术产出、推广研究成果。 开放取用是从使用者角度提升资讯取用性的社会运动,应用在学术研究上是透过将研究著作公开供使用者自由取阅,以促进学术传播及因应期刊订购费用逐年攀升
主旨:公告111年9-10月(期)印花税开立大额凭证缴款书及汇总缴纳申报案件,业经核定,不寄发核定税额通知书。 依据:税捐稽征法第19条第4项及税捐稽征机关办理核定税额通知书公告送达办法第2条第8款。 一、旨揭公告范围系纳税义务人依印花税法第8条第1项后段及第2项规定,申请开立111年9-10月大额凭证缴款书、申报111年9-10期汇总缴纳案件及111年9-10月申报自动补报缴案件,经查核结果,按申报资料核定者,以本公告代替掣发核定税额通知书,并自公告日发生按纳税义务人申报资料核定及送达效力
月饼包装“瘦身”新规今日起实施,包装层数最多不超过3层! 又到各式月饼上市销售的时候,从今天(15日)起,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月饼、粽子包装将迎来全面“瘦身”。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从包装层数、成本占比、材料等各方面对月饼和粽子的包装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
曹博,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中国内地男演员,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 2010年,曹博在“全国小剧场话剧节”中代表北京电影学院参演话剧《问剑》,在剧中饰演老四,该剧获话剧节剧目金奖。 2015年8月,与曹炳琨、马丽合作,参演抗日谍战剧《战金岭》,在剧中饰演崔排长
日前,上汽通用官方宣布,全新雪佛兰科鲁兹两厢版正式上市,新车共推出搭载1.5L/1.4T动力的5款车型,售价区间为10.99-16.99万元。(4月30日前购买该车,即可享免首年商业险,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不计免赔险)详情请见下表: 全新科鲁兹两厢版前脸采用了雪佛兰最新的家族式设计语言,两侧大灯组与进气格栅相勾连,基本上与三厢版保持高度的一致,视觉效果时尚并且犀利。相比较老款科鲁兹掀背版车型而言,全新两厢版车型的侧面以及尾部造型更加协调大方,线条流畅而飘逸,富有层次感
函知本校10**年度寒假作息时间暨春节及春假假期,如说明,请查照。 109.02.25 调整本校109年寒假暨暑假作息时间,如说明,请查照。 108.04.26 函知本校108年暑假作息暨全校共同休假一周时间,如说明,请查照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至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七十四条至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第八十条至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至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二条至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于设计专利准用之。 第二十八条第一项所定期间,于设计专利申请案为六个月。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及第四项所定期间,于设计专利申请案为十个月






